今年47岁的阳某是四川人,多年前在慈溪务工,曾因赌博、吸毒被公安机关拘留,也曾因吸毒被责令社区戒毒三年。 2009年过年前后,阳某出了车祸,右脚被撞骨折。休养了一阵后,他回到了老家四川。之后,他听说有老乡靠贩卖毒品赚了钱,便动了心。 由于自己腿脚不便,阳某便找同乡刘某商量,最后决定由阳某联系买卖方,刘某出面交易毒品,事成之后两人共分好处。 阳某打听到一个四川老乡能弄到冰毒,便千方百计与对方取得了联系,建立了供货关系。之后,阳某安排刘某拿货,2009年3月至4月间,阳某指示刘某,多次将共计约100克的甲基苯丙胺(冰毒)卖给在慈溪的同乡万某。 2009年4月9日,刘某等在慈溪某咖啡馆包厢内秘密交易毒品时,被警方当场抓获,警方在现场共缴获冰毒58.4351克,又在刘某出租房内查获冰毒41.3951克。次日,同伙万某落网。 之后,万某、刘某等因贩卖毒品被追究刑事责任,在四川的阳某得知消息后,于2011年11月11日向当地公安局投案自首,鉴于阳某认罪态度较好,由他亲属作保证人,阳某被取保候审。 按照规定,在取保候审期间,阳某应随时到案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但2012年的一天,当警方传唤时,发现他已逃跑。 阳某离开四川后,一路逃到了贵州,知道自己成了逃犯,阳某不敢使用身份证,只能隐姓埋名生活。 之后,他在当地开了一家火锅馆,小心翼翼地过日子。去年年底,公安机关通过技术手段找出线索,将逃跑整七年的阳某抓获。 慈溪法院近日经审理作出判决,阳某伙同他人贩卖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3万元。(陈露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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