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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22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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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我市 第十九和二十批信访件共27件

我市公布第十二、第十三两批已办结信访件

    

    

    

    

    

    本报讯(记者冯瑄 通讯员王璐)9月20日和21日,我市分别接到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十九批和第二十批信访件共27件,其中涉水5件、涉气9件、涉噪声6件、涉土壤4件、其他3件。信访件所涉地余姚市7件、慈溪市4.5件、鄞州区4件、江北区3件、东钱湖旅游度假区2件、海曙区2件、北仑区2件、杭州湾新区1.5件、宁海县1件。目前,所有信访件已移交相关地方和部门承办,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回复整改情况。

    截至9月21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已累计交办我市信访件287件,我市各地立查立改办结149件。第十二批和第十三批已办结信访件24件的详细情况可登录中国宁波网(http://www.cnnb.com.cn/)查看。

    根据安排,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2020年9月1日至10月1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571—87666606,专门邮政信箱:浙江省杭州市A133号邮政专用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时至20时。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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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