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敏)记者从昨日举行的宁波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上获悉,到今年6月底,全市225.8万人享受各类养老保险待遇,各级各类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覆盖95%的城乡社区。 我市已迈入老龄社会,据统计,截至2019年底,全市60岁以上(含)户籍老年人口156万,占户籍总人口的25.6%,即每四人中就有一位老年人。老年人口比例高于全国7.5个百分点,高于全省2.7个百分点。预计到2025年,宁波老年人口比例将超过30%。 为使老年人老有所养,提高养老保障水平,“十三五”以来,我市出台了多项养老举措,为老年人养老撑起保护伞。 构建多层次老年社会保障。据统计,到今年6月底,全市户籍人口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8.81%,225.8万人享受各类养老保险待遇,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年年上涨,市区城乡居民人均月基础养老金居全省首位。我市还积极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到今年6月底,全市户籍人口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9%,长护险参保人员189万,试点机构26家,共计1251人享受长护险待遇,平均每人每月减负1200元。此外,3.5万余位老年人被纳入救助保障。 加快推进健康养老服务。我市出台了浙江省首部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并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每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据统计,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拥有社会养老床位75358张,平均每百位老年人拥有4.8张;拥有各级各类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3051个,覆盖95%的城乡社区。全市所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了老年医学科或康复医学科,老年医疗康复护理床位达到每千位老人4.5张,80万余位老年人享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老年人不仅老有所养,还老有所学。我市建起了多元供给、覆盖城乡的老年教育服务体系,目前老年大学、老年开放大学、老年电视大学向镇乡(街道)、村(社区)和养老服务机构延伸,各类分校、教学点超过2000个,满足30万余位老年人不同层次的学习需求。今年,全市将再建12所老年大学(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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