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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政法系统第三届“双十佳”评选
“双十佳”个人候选人简要事迹
2020年10月26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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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佳”个人候选人简要事迹
(排名以姓氏笔画为序)
1、马武,慈溪市司法局胜山司法所所长。该同志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网格融调”试点工作,加快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牢牢守住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口碑,成为群众满意、党和政府放心的好干部。曾获得司法部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表现突出个人、省司法厅“百名司法为民标兵”、宁波市委“六争攻坚”好干部等荣誉,胜山司法所也被命名为全国先进司法所。
2、毛卓云,浙江省宁波市看守所民警、三级高级警长。2007年起,一直从事男性艾滋病在押人员专职管教工作。13年来,面对职业暴露的高风险,他勇挑重担,无私无畏,累计管理教育500余名艾滋病在押人员,用法律、温情和关怀与他们牵起彼此信任的“红丝带”,帮助他们认罪悔过、重拾信心、重归正途,把风险留给了自己,把安宁留给了社会。先后荣获中国2019年度法治人物、全国最美基层民警、浙江省政法工作先进个人、浙江省公安机关爱民模范、省级和市级优秀人民警察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一等功一次,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三次。
3、冯群敏,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治处处长兼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处处长。连续3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并记个人三等功,“七五”普法中期全国先进个人。成功策划“十大法治人物”选树、“十佳以案释法典型案例”评选活动,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专项法治宣传。全身心投入到法治宁波建设中,为我市成功入围首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获评2019年度全省法治建设先进单位、法治乡村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做出了不懈的努力。他常到党校、机关、社区开展普法宣讲,获得好评。
4、朱国治,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公安分局江厦派出所二级警长,曾获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全市优秀人民警察等多项荣誉。从警10年,侦办各类违法犯罪案件700余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300多人,为群众挽回损失900余万元。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主动请缨奔赴疫情防控第一线,在复工复产中,先后发放甬行证465张,走访企业300多家,帮助解决困难180余件。3月1日值班期间,辖区复工企业发生盗窃案,他在不到5小时内抓获犯罪嫌疑人马某某,并成功破获5起系列性盗窃案。3月2日晚,因连续作战、劳累过度,突发脑梗,继而深度昏迷,经抢救目前情况有所好转,正在住院治疗。
5、李佳,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警务局局长、一级法官。参加工作以来获个人二等功、三等功,获评区十佳政法干警、区十大优秀青年,先进事迹被省高院、市中院多位领导批示肯定。自2006年开始,该同志历时14年编撰完成330万余字执行“百科全书”,终以《强制执行规范总整理》出版,成为执行领域为数不多的执行规范集成。在高新区法院执行警务局局长的岗位上团结带领全局干警善作善成、勇创佳绩,使该局成立至今荣获国家级、区级个人荣誉2项,实现民事裁判自动履行率、实际履行率、平均执限天数等20项执行质效指标位居全市第一。
6、杨杰威,慈溪市公安局民警。从警23年,一直奋战在侦查破案第一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同志将打击重拳直指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套路贷案件,带领专案组历时10个月加班加点,捣毁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1个,恶势力犯罪集团3个,恶势力犯罪团伙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80人,破获案件233起,查封扣押轿车11辆、房产17套、非法资产2500余万元。其中邢某某团伙成为宁波大市第一个涉黑“套路贷”犯罪团伙,成为整个宁波大市可借鉴、可复制的精品案件。
7、何文华,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民警。作为一名转业军人,有着军人的刻苦、坚韧以及奉献精神。他刻苦努力,通过学习不断完善自己,迅速从“门外汉”成长为单位的业务骨干,在违法犯罪打击中屡建奇功。仅建国70周年大庆安保期间,其通过信息研判等方式就抓获了开设赌场犯罪嫌疑人40余人、侵财犯罪嫌疑人20余人、吸毒违法嫌疑人10余人,逃犯10余人及法院临控人员6人。他有颗爱民之心,遇事冲锋在前,帮助群众化解矛盾,解决困难,工作以来已累计收到群众赠送的锦旗近10面。
8、张剑,象山县公安局副局长。牵头组建疫情防控研判专班,为全县“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作出突出贡献,象山精密智控指数考核持续全市第一;加大休渔期非法捕捞案件打击力度,2019年度查处相关案件22起,打击违法犯罪嫌疑人108人,实现2019年休渔期渔业安全生产事故零发生;着手打造新时代县域毒品治理样板区,在病残吸毒人员收治、禁毒打处、社会化治理方面作出重大贡献,带领禁毒工作获评国家级、省级先进;聚焦公安“大侦查”模式,组建侦查实战中心,高效侦办上级指定管辖的专案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7人,扣押、冻结非法资产3亿元。
9、陈光,江北区委政法委安全稳定督导科科长。2020年,在新冠疫情肆虐期间,主动请缨、奔赴基层,在甬江街道路林村甘愿当好群众的“守门人”。作为全区安全稳定督导工作的“经理人”,狠抓全区中心工作保障,坚持靠前指挥,确保了行政区划调整等3重点项目的顺利推进。紧盯全区社会稳定,圆满完成春节、各级两会等重点时期的维稳安保工作;聚焦“后疫情”时代集聚消费维权和房产交付风险,主动担当、积极谋划,牵头制定对应机制方案。协调处置多起因欠薪、医患纠纷、房产、拆迁等问题引发的突发事件,为争创全省“平安区”十六连冠贡献自己的力量,守住了全区安全稳定底线。
10、陈祺,鄞州区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该同志扎根检察一线13年,敢于奉献,勇于担当,勤勉敬业,承办案件千余件,无一错案。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领域深耕细作、大胆创新、成果丰硕,带领的“七色花”未检团队获评“全国未检工作创新实践基地”“最美浙江人·浙江骄傲”提名奖等称号,“七色花”品牌被写入今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曾获得“全国未检业务标兵”“省未检业务能手”“省优秀检察官”等荣誉称号,荣记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
11、罗孝炳,宁波海事法院四级高级法官。他是海事法官、是写手、是裁判结果的宣告者、是守护公平正义最后防线的一分子。堆积如山的材料,绵延不绝的课题,浇灭不了他作为一名政法干警服务保障海洋强省强市建设的忠诚担当;泡沫小舢板,十万吨巨轮,妨碍不了他踏浪前行追寻海上事故真相的正义果敢;海上灾祸、悲苦无助和突如其来的疫情,冷却不了他对奔波海上同胞的深切理解与真诚关怀!他坚信,司法正义之光必将伴随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走向更宽更广的未来。
12、周琴娜,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慈城人民法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长期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先后荣获法院系统个人三等功两次、个人二等功一次,获评“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省政法系统“百佳办案能手”、全省法院“商事审判先进个人”、首届“宁波市十大法治人物”等称号。在全市法院大比武中,以三项第一的成绩获评“全市法院商事审判标兵”。历年来,该同志带领所在团队荣立集体三等功一次,集体二等功二次,成功创建“浙江省青年文明号”“宁波市巾帼文明岗”。
13、徐立,奉化区委政法委安全稳定督导科科长。先后荣获省G20杭州峰会、省十九大维稳安保、省平安护航建国70周年工作先进个人等称号。该同志时刻牢记党的宗旨,主动担当、善作善为。3年来,始终注重历史遗留问题破解,共协调督促重大矛盾纠纷化解400余件;牢把项目风险管控,年均预防和化解不稳定因素150余起;狠抓区内重点事、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协调管控,较好地履行了维护全区社会大局稳定职责。
14、徐俊美,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刑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自2006年9月参加工作以来,先后任刑庭助理审判员、副庭长、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刑庭庭长,先后被评为“镇海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镇海区劳动模范”“宁波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个人”“宁波市十佳优秀法官”、“宁波市最美公务员”“宁波市劳动模范”“浙江省社区矫正工作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二等功,并被推荐为镇海区第十四次党代会党代表、宁波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党代表。该同志政治站位高,多年来一直担任党支部书记,重视并推动党建工作发展,以党建促队建,创建“扫黑除恶先锋队”品牌,并被表彰为“宁波市担当作为好支书”。
15、郭东海,宁海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大队长。他是坚守阵地的“守门神”,疫情中,他临危受命,战斗在抗疫战线最前沿,以血肉之躯,筑起一道铜墙铁壁的安全屏障。他是维稳救援的“急先锋”,生死瞬间,他迎难而上,跳河救人、徒手排爆……用智慧和热血,赢得“黑衣神警”这个美誉。从警24年,他扎根基层,直面一次次挑战,用实际行动,打赢了一场场硬仗,践行了公安民警的使命与担当。
16、章祺睿,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从检7年来,一直在刑事检察一线,严守检察官客观公正立场,高效、公正履职,承办或者参与办理各领域刑事犯罪案件700余件,无一错案。该同志工作作风踏实,善于钻研业务,先后办理了多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黑恶犯罪、受贿犯罪案件,在《中国检察官》等杂志发表法学论文多篇。曾获评浙江省公诉业务标兵、宁波市检察机关检察业务精英人才、北仑区十大青年标兵,荣记个人三等功1次。
17、童凯,宁波海事法院四级高级法官。始终坚持公正办案理念,把司法为民作为第一要务,精心审理大量疑难、新型案件,妥善化解一批当事人对抗情绪激烈的复杂案件。承办的一起涉及虚假诉讼案件被最高法院评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撰写的论文及调研报告4次获奖,多篇调研文章刊登在《中国航务周刊》《法院调研》等刊物。多次被评为院优秀干警,第一时间报名参加宁波高铁站抗疫一线战斗,被宁波市委组织部评为战“疫”先锋个人。
18、薛璐璐,宁波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员额检察官。该同志长期在公诉业务一线岗位工作,13年来承办、审批各领域刑事犯罪案件1200余件,做到无一错案。2015年荣获宁波市公诉业务竞赛“优秀公诉人”称号;2017年荣获浙江省第三届检察官、律师控辩大赛团体优胜、个人第三名;2018年荣获浙江省第十一届公诉业务竞赛暨优秀公诉人竞赛“公诉标兵”。2018年至今,参与宁波市检察院办理的多起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的厅级干部职务犯罪,以及省内首起被告人被宣判死刑的涉黑案件等。先后荣记个人三等功2次,个人嘉奖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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