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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8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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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闻问切”

为生活垃圾分类“开良方”

◀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现场。
▼一月一度的“有害换有爱”活动。
小区里的桶边督导志愿者在教小朋友垃圾分类投放。

▲“绿色银行”激发市民垃圾分类积极性。
▶城管队员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记者 张凯凯 通讯员 徐蓓蓓 范奕齐

    

    生活垃圾分类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关键小事”,也是事关百姓居住环境、生活品质提升的“民生实事”。

    昨日下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情况专题询问会召开。条例实施一年来,我市垃圾分类工作究竟取得了哪些成效?存在哪些亟待补齐的“短板”?又有哪些完善提升的空间?会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就这件“关键小事”进行了问诊把脉。

    “望闻问切”之下,开出了一剂剂“良方”,为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校准未来“航向”。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依法推进

    

    

    《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一年来,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的成绩不可谓不显著。

    这一年,我市依法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全面深化城乡生活垃圾领域改革,为加快推进生活垃圾治理体系、治理能力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数据显示,条例实施一年来,我市累计开展各类执法检查18万余次。厨余垃圾有机质含量从一年前的36%上升到63.1%,垃圾分类合格小区由30%增至75.4%。截至今年9月底,全市城镇垃圾分类覆盖率达100%,资源化利用率88.9%,无害化处置率100%,城乡生活垃圾总量增长率-2.39%,持续实现负增长。

    有力的数据支撑下,垃圾分类的“宁波方案”被社会各界认可。去年,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全国46个重点城市考核中名列前三,并被省里评为“优秀设区市”。

    纵览一年来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的脉络不难发现,制度创新与自我完善始终贯穿全过程,帮助我市垃圾分类工作推进度过一个又一个“阵痛期”。

    为了充分利用有限的桶边督导员、志愿者资源,“撤桶并点”先行,“定时定点”紧随其后,不仅确保投放高峰时间段监管全覆盖,也减轻了督导员的工作负担;

    为了进一步提升源头分类质量与督导效率,“破袋投放”应运而生,源头分类质量可观可感,无形中为垃圾投放增加了软性“强制力”,督促市民尽快养成分类习惯;

    为了有效破解过度包装、一次性用品泛滥等情况,我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分类”原则,加强联动、共同缔造,文广旅游、市场监管、邮政管理等多部门协同发力,限制过度包装,加强一次性消费用品管控,在全社会普及“文明餐桌”,推行“光盘行动”;

    为了保证垃圾分类投放效果公开、透明,我市创新建立四色榜单考核机制,用绿、蓝、黄、红四种颜色进行排名并定期公示,推动全市各区县(市)形成比学赶超的氛围……

    接下来一年,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将对症下药、见招拆招,以提升分类实效为导向,全力答好这道“民生高分卷、生态高分卷”的必答题。

    

    倾听记录基层百姓意见建议

    

    

    深入街头巷尾,倾听居民呼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功与否,落脚点始终在于社会大众。

    今年2月起,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员会探索形成“多轮滚动监督”模式,通过走访、调研等形式,倾听记录居民的意见建议,为专题询问会的召开提供全面参考。其中,一份关于《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网络调查问卷用简明扼要的数字,直观地道出了基层百姓的心声。

    统计结果表明,对于我市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工作、贯彻执行情况,民众普遍表示满意,同时,绝大多数民众也有“我就是‘影响力’”的分类自觉。

    其中,超过86%的市民表示,自己非常了解或较为了解《条例》的具体情况,近98%的市民表示,自己非常清楚或较为清楚地掌握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甬城市民的“分类素养”可见一斑。

    在“您认为目前影响我市垃圾分类工作的因素有哪些”中,82.2%的调查对象认为高质量、精准化分类习惯仍未养成,需常抓不懈。超82%的调查对象认为,应该加强物业、管理员、志愿者等桶边督导力量,支持在投放点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建议加大对不分类行为的处罚力度的市民,也超过半数以上。

    “《条例》实施一年来,我更愿意看到‘强制力’的实施,因为这也是对我自己分类成果的保护。”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鄞州区紫郡社区一居民告诉记者。

    调查结果还表明,绝大多数市民对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快递过度包装等达成了共识,并期待在这些方面能看到更多的变化。

    “现在我去星巴克喝咖啡,店里已经不再提供一次性塑料吸管,而改用更易降解回收的纸质吸管;收到的快递上,缠绕的胶带也比以前窄了好多。尽管这只是一点点的变化,但我相信日积月累这么做下去,一定会有巨大的变化。”浙江万里学院的郑同学表示。

    调查结果同样显示了市民的新期待。有28%的调查对象表示,希望看到更为细致的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推广,同时有不少市民希望执法处罚更有连续性。

    “还是有些居民分类和投放不自觉,严查就分类,不严查就松懈。简单教育、劝阻效果不佳,希望能持续加大执法处罚力度。”一市民在问卷中写道。

    

    把脉垃圾分类全流程

    

    

    专题询问会现场,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就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的相关内容进行询问,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垃圾分类办、市发改委等多个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答询,问题涵盖了分类习惯养成、配套制度支撑、硬件设施保障、资源化利用体系、源头治理措施等多个方面。

    “当前,厨余垃圾处理缺乏有力的技术支撑,是生活垃圾处理资源化的一个短板,有关部门将如何采取有力措施破解这一难题?”针对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的提问,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郑一平作了回答。

    他表示,厨余垃圾厌氧发酵技术有一定的技术缺陷,尤其是在处理盐分较高的“宁波特色”厨余垃圾时。一方面,厌氧发酵技术产生沼气,一定程度上消耗了最终产物的肥力;另一方面,较高的盐分以及抗生素等少量其他物质的存在,也使得产出的堆肥无法很好“回田”。

    “当前,我们已经与浙江大学、宁波农科院组成了攻坚团队,瞄准厨余垃圾、园林垃圾等肥力较高的垃圾,探索厌氧发酵技术以外的‘最优解’。目前,两个新方案都有生产线在试运行,我们会从技术、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努力为全国厨余垃圾处置面临的问题提供‘宁波示范’。”郑一平说。

    针对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提出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的进度问题,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励志纲进行了解答。

    他表示,按照条例相关内容,生产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但受疫情影响,建立处理费用与产生量直接挂钩的差别化收费机制还难以实现。

    “目前就全国来说,实行生活垃圾收费的城市还不多,可参考案例相对较少。2018年以来,我们广泛深入调研,多方协商,已基本形成了生活垃圾收费的雏形。接下来,一方面我们会加强对接,适时提交方案公示审议听证,逐步推进实施;另一方面我们将对2019年的生活垃圾处理成本进行检测归纳,确保收费标准科学合理。”励志纲说。

    此外,有代表提问:“部分小区居民反馈,撤桶并点、定时定点等管理手段不方便快捷,且较为生硬。对于这一问题有何具体设想?能达到什么效果?”

    郑一平表示,目前,撤桶并点、桶边督导、定时定点等措施是提升源头分类质量最为有效的方法,以奉化区为例,几个月的时间就实现了生活垃圾分类质量的“突飞猛进”。

    为了能给市民带来更好的体验,将会进一步采取人性化措施,在布点等方面充分听取百姓的意见。同时,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还将进一步提升投放环节的“智能化”,用“智慧监管”解决人力问题,进而在点位、时间上逐步放开。

    

    答好生活垃圾分类必答题

    

    

    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一头牵着民生、一头连着发展,既是“民生高分卷、生态高分卷”的必答题,也是宁波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六连冠”的“加分题”。

    记者从专题询问会上了解到,下一步,我市将持续深入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着力查问题、补短板,不仅力求“切题”,更力求切中要害。

    “一方面,我们将持续深化全面统筹的综合治理体系,通过‘四色榜单’、合格小区创建评比等措施,着力压实部门和各级政府的工作职责,激发基层单位的能动力。另一方面,我们将严格制订、执行重点行业配套政策,加快推出生活垃圾分类收费制度,倡导绿色生活,让菜篮子、布袋子、精简包装成为甬城的靓丽‘风景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介绍,我市还有望进一步简化生活垃圾分类执法程序,在充分取证的情况下,实行就地处罚,进一步降低执法成本,强化执法刚性。

    与此同时,我市各类处理设施建设也将加快步伐。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废旧电子垃圾、旧轮胎回收利用处理等设施项目将进一步补足完善,让每件垃圾都有应至之所。

    市垃圾分类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随着大数据时代到来,科技赋能将成为全民垃圾分类的“催化剂”。“我们将加快生活垃圾分类‘两网融合’的智能应用,推进居民源头全品类生活垃圾分类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同时,依托智能化分类平台,构建居民垃圾源头精准分类的追溯、考核、评价激励体系。”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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