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20年10月28日 星期三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情况专题询问

余红艺出席

    本报讯(记者吴向正)昨日下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就《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工作进行专题询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余红艺出席会议,王建康、戎雪海、王建社、李谦及彭朱刚参加,沈敏代表市政府表态发言。

    生活垃圾分类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关键小事”。市人大常委会始终高度关注这件“关键小事”,率先在全省建立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自去年10月1日正式施行。市人大常委会强化条例实施情况监督,开展专题监督视察,此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询问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俞进提问:“当前,厨余垃圾处理缺乏有力的技术支撑,是生活垃圾处理资源化的一个短板,有关部门将如何采取措施破解这一难题?”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垃圾分类办主任郑一平回答:“厨余垃圾处理质量欠高,与垃圾源头分类质量有关,也与处理技术缺陷有关。下一步将采取措施切实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质量,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推进技术改造,积极采取新技术,努力走出宁波厨余垃圾处理新路子。”

    “对于需要财政保障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资金的使用绩效,财政部门如何实施考核评估?”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卢叶挺提问。市财政局局长姚蓓军回答:“财政部门按照条例规定,积极保障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另外我市目前正在争取世行贷款生活垃圾分类二期项目。财政部门把使用绩效考核贯穿于资金使用的整个过程,对所有项目的资金使用绩效进行考核,如果考核不合格,就会调整预算项目安排。”

    在约两个半小时的专题询问中,14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紧扣法规、结合实际,聚焦当前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围绕加强垃圾处理产业规划、扶持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完善社区垃圾定时定点投放、加强农村厨余垃圾处理等提出询问,市发改、商务、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认真应询。

    询问前播放了督查组有关专题片,反映了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中的问题。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