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宁波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决定工作紧扣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聚焦社会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进一步增强监督、决定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现向社会公开征集2021年度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项监督和执法检查、作出决议决定的议题建议。 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将议题建议寄(发)至宁穿路2001号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综合处,邮编:315066;电子邮箱:nbrdzhc@126.com。也可以登录宁波人大网(www.nbrd.gov.cn)、“宁波人大”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留言。请写明议题的名称、开展的必要性和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等内容。公开征集议题建议工作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0日。 真诚感谢所有关心、支持、参与本次社会公开征集工作的广大市民群众。 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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