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鄞州区公安分局(原鄞县公安局)离休干部刘坤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20年6月10日逝世,享年93岁。 刘坤同志,男,1927年8月出生,山东省沂水县人。194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4年10月入伍,任鲁中行署沅染织厂(兵工厂)工人、出纳。1947年10月在华东局机要训练队学习,1948年10月至1950年1月先后任山东兵团机要处、山东兵团政治部机要科、第三野战军九兵团政治部机要科、第24军政治部机要组、第20军政治部机要组机要员、机要组长。1950年1月至1953年1月先后任第20军炮团协理处、志愿军第20军58师炮团干事、副政治指导员、技术书记。1953年2月至1956年10月先后任解放军第20军58师炮团野炮营一连、炮团报话连、教导营炮连政治指导员。曾多次立功受奖。1956年10月转业,先后任宁波市检察院检察员、副科长,鄞县检察院检察员,鄞县潘火公社治保委员,鄞县公安局预审股(科)预审员。1988年2月离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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