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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06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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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干事”与“不出事”

    罗浩声 

    

    最近,参加集中学习培训,在课余讨论交流环节,大家谈到一些熟知的“能吏”因腐败问题落马时,不无惋惜。说某某人干事有思路、有魄力,也敢于担当,如果能够在位多干几年,那个地方的发展肯定是另外一副光景。感叹、共鸣之余,不禁想到了“能干事”与“不出事”这个老话题。

    “能干事”与“不出事”,这是干部成长最基本的内在要求。“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组织上千挑万选把你放在重要岗位,自然是寄予厚望的。一名干部能够得到这样的锻炼机会,必定要有一番作为,保持一种“不用扬鞭自奋蹄”的自觉。否则,就难以做到上不愧于党、下不愧于民。与此同时,我们党的各项纪律、规矩也明确要求,干部在“能干事”的基础上,还要严于修身自律,干干净净做人,清清白白做官。不能既想着做官,又想着发财。一个合格的、称职的、有事业心的领导干部,必须把这两者科学地、有机地统一起来。“既干事,又干净”,才能多留业绩、少留遗憾,多些“福报”、少些悔恨。

    有的同志为一些出事的“能吏”感到惋惜,主要是针对当事人本身而言的。有的领导干部出身草根,在组织培养和个人努力之下,一步一个脚印成长起来,很不容易。在位的时候,受人尊重,被人敬仰,连家人和亲朋好友都觉得脸上有光。可是,一旦犯了错误出了事,结果可谓“辛辛苦苦几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以前其为之奋斗的努力和成果,也就付诸东流了。身份、地位、身上的荣誉光环随之消失,这确实值得惋惜和引以为鉴。

    从更深层看,有的“能吏”出了事,除个人命运发生颠覆性改变,对一个地方发展所带来的影响,也是巨大的、不可估量的。这一点,往往容易被人们忽略。比如,过去有的地方和单位在“能吏”的率领下,本来搞得红红火火,发展势头很不错,上级有褒奖,群众常点赞,舆论多好评。遗憾的是,随着“领头羊”成了“阶下囚”,有些已经描绘的宏伟蓝图成了“空中楼阁”,有些本已铺开的摊子也成了“半拉子”工程。

    看到“能干事”的干部出了事,一种消极的观点逐渐有了市场——当官、做事还是“悠着点”好,平平淡淡才能长长久久。在这种错误思想的指导下,有的同志把“不出事”奉作人生追求,甘当“太平官”,凡事求稳当;有的“有了矛盾挥挥手,遇到难题绕道走”;有的得过且过,做事情、抓工作跟着感觉走,“脚踩西瓜皮,滑到哪里算哪里”;还有的奉行“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的人生信条,搞起了“既不出风头、争彩头,也不落后头”的所谓“中间主义”,如此等等。这样一来,看似自身“安全”了,事业却落下了“饥荒”。这样的做派,自然是要不得的。

    干事不干净不行,干净不干事也不行。记得习近平同志曾在《之江新语》中指出,领导干部手中握着权力,权力用得好可以用来干大事,为人民谋利;用得不好就会被污水沾染,有时不知不觉之中就会陷入“温水效应”之中。这话发人深省,值得认真品味。

    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在其位就要谋其政、履其责,找准位子、扑下身子、放下架子、干出样子,这既是一种责任,也是一种担当。同时,还要珍惜岗位、敬畏事业,保持初心和本色,守住思想的防线和道德的底线,做一个有情怀的明白人、一个敢于担当的领路人。既要“能干事”,又要“不出事”,这是一个好干部应有的格局和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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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