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董小芳 通讯员张姗姗)“严禁村级重大事项不按照‘五议决策法’民主决策”“严禁以本村集体资产为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债务提供抵押和担保”……这个“双十一”,海曙区广大农村基层干部都收到了最新出炉的履职禁令“双十一”。 “这份履职禁令‘双十一’,是我们立足实际制定出台,旨在推动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的配套制度文件。”海曙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编制小组坚持问题导向,依据近年来巡视巡察、审查调查等情况,剖析基层履职中的易发多发和典型问题,并严格对照小微权力清单逐一梳理用权风险而制定。 该履职禁令分为规范用权、为民作风两大方面,分别围绕重大事项决策、“三资”管理、工程招投标、“三务”公开、民生服务等重点领域,以及基层干部“四风”问题隐患,梳理出禁止性负面清单各11条,为村干部履职设定“高压线”、划出“硬杠杠”。 履职禁令不仅是农村基层干部规范用权的“红线”,还是基层监察工作联络站、村务监督委员会开展监督的“标准线”。海曙区纪委区监委指导各乡镇(街道)纪(工)委、监察办结合本地实际,依据履职禁令,制定详细的监督指南,把必查必核的监督要点和路径梳理出来,有效发挥监督前哨和探头作用,提高“贴身”监督的针对性和及时性。 履职禁令的出台,为的是帮助村干部明底线、知敬畏。下一步,海曙区纪委区监委将加大对履职禁令执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犯履职禁令“双十一”问题“有报必查”“露头就打”,形成震慑力,营造基层清朗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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