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冯瑄 通讯员陈晓众 海曙区委报道组孙勇)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消息,在省政府最新命名的第四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市、区)名单中,宁波海曙、鄞州两地入选,至此宁波已有8个区(县)创建成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 这8个区(县)分别为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奉化区、宁海县、象山县。近年来,宁波持续聚焦体制机制创新、生态环境治理、绿色发展转型等重点领域,加码生态文明建设。截至目前,市本级已创建成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累计有3个区(县)(镇海区、北仑区、象山县)创建成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宁海县成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全国实践创新基地。 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海曙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全力打好蓝天保卫、治水提升、净土清废三大战役。清理“散乱污”企业284家,治理VOC等废气排放企业36家,建成“污水零直排区”16个;治理修复污染土壤5700立方米,不断提升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如今海曙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空气质量优良率连续三年超过90%,PM_2.5浓度逐年大幅下降;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常年保持100%达标,地表水环境质量优良率逐年上升并达到88.9%;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和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达100%。信访处理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去年以来共处理环境信访投诉1739件,信访数量逐年下降。 作为工业强区,鄞州三年来瞄准“大生态”建设,联动推进环境保护、治水拆违、绿色发展、节能减排、污染整治等,环境质量稳中趋好,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趋势得到有效控制。去年鄞州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6.8%,PM_2.5浓度控制在30微克/立方米,区控以上地表水断面功能达标率为91.7%。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建制村覆盖率达到90.1%,农村饮用水达标人口覆盖率达到96.44%。获评全国乡村振兴示范区、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优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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