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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6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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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艳:倾情生活垃圾分类

近日她获得国家级生活垃圾分类突出个人称号

    

    

    

    

    记 者 张凯凯

    通讯员 范奕齐 龚惠铭

    

    记者近日从市分类办获悉,市级机关第二幼儿园丁艳老师荣获2019年度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46城万人志愿者”突出个人称号。该荣誉针对全国46个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点城市进行评比,由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和住建部办公厅公布,今年全国共有135名在公共机构带头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个人获评,丁艳是其中唯一的“宁波面孔”。

    2019年上半年,丁艳听说海曙南门街道万安社区居委会在招募垃圾分类志愿者,她第一时间报了名。“我觉得,作为一名党员,应当发挥带头作用,有义务帮助居委会宣传垃圾分类的意义和必要性,帮助小区居民开展垃圾分类工作。”丁艳说。

    打铁还需自身硬,为顺利成为垃圾分类达人,丁艳除了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垃圾分类培训,还细心对垃圾分类的知识做了梳理,标注出最容易出错的问题。比如,家里的残枝落叶属于“厨余垃圾”,不易腐烂的猪大骨属于“其他垃圾”等。

    在掌握了正确的垃圾分类知识后,丁艳又将其传递给身边的人,用行动去践行垃圾分类。不论是在家中还是在其他地方,当看到有人垃圾投放错误时,她总会及时向他们指出,告诉他们正确的投放方法,并尽可能地向他们科普垃圾分类的知识。

    作为一名老师,丁艳很清楚让幼儿园小朋友明白垃圾分类的重要性。为此,她多次修改教案,结合小朋友的学习能力,从“什么是垃圾分类”“怎样进行垃圾分类”“垃圾分类的重要性”三个方面入手,用生动有趣的形式帮助小朋友了解垃圾分类。

    面对撤桶并点工作,“垃圾桶不要放在我家楼下”是绝大部分居民的第一反应,万安社区刚开始撤桶并点工作时同样如此。丁艳的婆婆就是最初的反对者之一。

    “当时按照规划,我婆婆家的南窗口下要设立一个垃圾收集点,整个小区3处垃圾收集点中,就数我婆婆家靠得最近。老人家担心窗口下放这么多垃圾箱,夏天南风一吹,气味都吹到家里来。”丁艳说。为了顺利推动分类工作实施,丁艳开始做起了婆婆的思想工作。她反复劝说:“垃圾箱总是要有地方放的,大家都不愿意,这垃圾分类工作怎么进行呢?”在丁艳的反复劝说下,婆婆最终同意了点位的设置。最靠近的一户应允了,其他的住户自然就没了反对意见,一项难题就此解决。

    成为志愿者以来,丁艳时常化身“垃圾分类宣传员”,向居民分发垃圾分类倡议书和宣传页,讲解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和基本常识。同时,她还经常披上绿色马甲进行桶边督导。在居民投放垃圾的高峰时段,就算是夏季晚上七八点钟,丁艳依然守在垃圾桶旁。

    俗话说“百人百心、千人千态”,丁艳在做志愿者期间也遇到过居民不配合垃圾分类工作的情况。有的居民图方便,把果皮菜叶连同普通塑料袋一起扔进厨余垃圾桶里。遇到这样的情况,丁艳总是一边耐心地指导,一边和居民一起进行分拣。有个别居民嫌垃圾收集点离得太远,就把垃圾扔在楼道口、墙角边甚至车底下,遇到这样的情况,丁艳就操起火钳把垃圾夹出来,进行分类后,再投进垃圾桶里。

    “如今,我们宁波的垃圾分类工作已经有看得见的成效,居民垃圾分类的自觉性和准确性都有了不小的提高,这对我而言,就是最大的奖赏。我会把荣誉当成前进的动力,带领更多市民做好垃圾分类这件‘关键小事’!”丁艳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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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