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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7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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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一些“随手拍”

    

    

    朱晨凯

    

    据报道,河南的李先生在出差途中,随手拍下多张车辆占用高速公路应急通道的照片,上报给交管部门。交管部门逐一筛选对比,对36名涉事车主实施了处罚。

    根据《行政处罚法》,执法部门接收市民拍照录像,属于取证的一种形式。根据《民法通则》,如不是为个人营利,而是为维护文明秩序,协助有关部门取证执法,个人“随手拍”并不侵犯他人肖像权。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23条,新增了市民“随手拍”条款——经执法部门查证属实,单位或个人提供的违法行为照片或者视频等,可以作为处罚依据。

    因此,对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等不文明行为,市民完全可以“随手拍”。李先生上了新闻,说明像他这样“随手拍”的人还不多,大家还不习惯这样做。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2017年7月,宁波市信访局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中心开设了全国首个“不文明行为投诉”专席;去年1月18日,宁波开设了全省首个不文明行为“随手拍”投诉举报平台。多些“随手拍”,让违法者受到处罚,有利于培育大家的法治意识和文明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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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