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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0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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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人善举”更应受尊崇

我市2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受省里表彰

    

    

    

    

    本报讯(记者王晓峰 通讯员陆齐心)崇尚英雄才会产生英雄,争做英雄才能英雄辈出!11月22日是我省第五个“见义勇为宣传日”,记者从昨天下午举行的全省见义勇为先进人物记功奖励暨见义勇为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共有16位平民英雄受到省政府表彰。其中,我市有2人入选,分别是为救援落水者而牺牲的王寿松,以及面对持刀歹徒毅然挺身而出进行阻止的范培汉。

    出生于1995年12月的王寿松,是宁海县前童镇竹林村人,生前在宁海县第一注塑模具有限公司从事模具工作。去年7月21日下午4时30分许,因连下暴雨,宁海白溪竹林段溪河水位暴涨、水流湍急。村民王钱亮骑电动自行车载着10岁的儿子回家,途经当地滩山便桥时,因车辆打滑,连人带车掉入水中,被溪水冲出20余米。

    危急时刻,在远处玩耍的王寿松与邻村村民王麒翔、王锋,听到呼救后不顾个人安危,跳入水中进行施救。最后,落水父子在众人的帮助下成功获救,但王寿松因体力不支,不幸遇难。

    范培汉,是一名新宁波人,出生于1962年,来自四川南部县,在我市海曙区高桥镇藕缆桥村从事个体生意。去年7月16日清晨6时许,他骑着电动自行车去上班,路过当地藕缆桥幼儿园时,看到一人持刀行凶。关键时刻,范培汉不顾个人安危,毅然挺身而出,大声警告并要求犯罪嫌疑人立即放下手中的刀。趁着嫌疑人分神之际,他快步冲上去,将对方手中的刀夺下,避免了更大悲剧的发生。

    据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1月至10月,我市34人的行为被确认为见义勇为,其中4人还获得了“宁波市见义勇为先进人物”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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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