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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4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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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开展垃圾分类专项督查

    

    

    本报讯(记者张凯凯 通讯员邬佳燕 袁潇涵)近日,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管理执法联动,对全区垃圾分类情况进行专项督查。5天内,外滩街道的桃源小区、孔浦街道的红梅小区、甬江街道的三水湾、洪塘街道的春晖佳苑和宁沁家园、慈城镇的天慈良园等6家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且在执法队员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后,仍未按要求整改的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被分别处以5000元的行政处罚。

    “之前我们小区的撤桶并点工作做得不到位,导致桶边督导人员短缺,不能在每个垃圾桶投放点位旁边安排人员进行监督,源头分类质量不是很高。”外滩街道桃源小区物业管理责任人表示,“这次处罚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会尽早尽快落实撤桶并点工作,以后在工作中更加注意监督和宣传,引导居民正确投放垃圾。”

    执法加持下,混投现象明显减少。据专项行动负责人介绍,前阵子甬江1872小区物业公司因多个垃圾桶多次出现混投现象被处罚,而最近几次检查中,在该小区并未发现混投混放现象,可见执法加压是有效果的。

    据悉,专项督查行动前期,江北区分类办联合区物业办,召集全区166家物业管理小区物业经理人开展垃圾分类专题会议,解读分类管理人责任及有关法律后果,通报不合格小区情况,全区物业公司现场签署了《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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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