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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7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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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税种实现“一表申报”

12月起我市实行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

    

    

    

    

    

    本报讯(记者董娜 通讯员永轩)记者昨天从市税务部门获悉,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12月1日起我市将开展财产和行为税“十税合一”合并申报,相关税种原有申报表不再使用。

    此次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通俗讲就是纳税人在申报现有财产类和行为类10个税种(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中的一个或多个税种时,合并使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含减免税明细申报附表),相关税种的原有申报表不再使用,即“简并申报表,一表报多税”。

    “合并申报让纳税人实现多税种‘一张报表、一次申报、一次缴款、一张凭证’,进一步减轻办税负担,提升办税效率和体验。”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合并申报精简了申报表单和数据项目,将纳税人填报表单数量由35张减少为11张,填报数据项减少204项。同时减少了申报次数,支持不同纳税期限的税种同时申报,并把多个税种的申报统一到一个入口。此外,还开发了智能申报服务,通过优化系统功能和税收数据共享,实现表单自动预填、信息自动带出、税额自动计算、数据自动校验、申报异常智能提示等。

    据市税务部门初步测算,12月份合并申报首月,我市有近30万户纳税人将使用新的《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

    税务部门提醒,相关纳税人、税务代理等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请密切关注我市办税服务厅、税务门户网站、电子税务局、税务征纳沟通平台、新媒体平台等渠道信息发布,尽快熟悉掌握操作要领,确保按期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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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