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要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20年11月28日 星期六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社会共治保障食品安全再创新

宁波在全国首推“进口冷链防疫综合保险”

    

    

    

    

    本报讯(记者王岚)昨晚7时,宁波中远海运冷链物流有限公司负责人李银健关掉电脑走出办公室,这是近段时间以来,他第一次可以较早下班,“因防疫需要,我们公司被市政府指定为进口冷链中转仓之一,这对我们运营能力及防疫带来巨大挑战。好在从今天起,‘进口冷链防疫综合保险’生效,我也终于可以喘口气了”。

    记者了解到,由政府安排专项资金,为宁波中远海运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宁波万维冷链物流有限公司这2家冷链食品公共中转查验仓量身投保的“进口冷链防疫综合保险”保单从11月27日起正式生效,提供为期一年、共计4800万元的风险保障。

    近段时间,从国外进口冷链食品包装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的报道不时见诸报端。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本月26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透露,全国冷链食品抽检阳性率为万分之零点四八,且主要为食品外包装污染。

    作为港口城市,宁波进口冷冻食品量巨大。为防止疫情通过物传播到人,我市在城市内外围各确定一个中转仓作为进口冷链定点消杀单位,并由宁波市公众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运营服务中心针对两家企业专门设计了进口冷链防疫综合保险。

    据悉,“进口冷链防疫综合保险”主要包含三方面内容:一是复工防疫营业中断保险,即企业营业场所内工作人员有感染或营业场所内查出病毒导致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强制封闭消毒,造成营业场所停业,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保险公司承担,每天最高赔偿额度为20万元,每次事故最高赔偿7天;二是法定传染病危重症保险并附加法定传染病身故保险条款,即被保险企业的消杀人员被确诊新冠肺炎引起危重症的,可得到30万元/人的保障,导致死亡的获赔100万元/人;三是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附加传染性疾病保险条款,即食品、食品添加剂引起新冠肺炎的传播所致的应由企业依法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承担,每人每次最高50万元。

    “作为指定中转仓,企业责任重大,运行成本上升。”李银健说,宁波的保险创新使企业在特殊时期有了托底保障,可以更安心地投入工作。“该项保险系全国首创。目前国内其他港口城市也在集中消杀,但尚没有保险介入。听说我们有保险创新,已有厦门等城市来咨询相关事宜。”食责险运营中心主任傅谷琪说。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市将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情况,按需拓展保障主体和范围,为进口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筑起坚实屏障。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