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向正)昨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会议,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余红艺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认为,中央召开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最重大的成果,就是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并明确其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这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阐述的“11个坚持”,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全市各级人大要深入反复研读、逐条逐句领会。要把学习领会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领会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围绕回答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这个重大时代课题,结合人大制度理论和工作实践来思考、来理解,切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指导人大各项工作。 会议强调,要持续增强法规制度供给。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承担着提供地方性法规制度供给的重要任务,要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过程领导,不断健全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多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聚焦“盯住法”,深入研究新发展阶段的地方立法需求,人民群众对地方立法工作的新期待,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新要求,立足宁波实际,把法规立精准、立到位。在谋划明年立法计划以及五年立法规划时,要认真对照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第二十六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精神,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强有力的法规制度保障。要切实加强法律法规实施监督,保证宪法法律法规得到有效落实,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坚持不懈推进宪法和法律实施,推动提高全社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水平。要继续加强执法检查,并与工作监督相结合,进一步放大集成效应。加大对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监督力度,选好题、发好力,依法推进市域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出席会议并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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