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晓峰 通讯员高志成 徐莹莹)今天是全国第九个“交通安全日”,今年的主题是“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昨天上午,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发起“文明开车我参与”行动,重点整治“开车使用手机”等违法行为。 上午9点30分,记者来到海曙区镇明路与长春路路口,这里正在开展现场整治行动。仅仅15分钟,就有5名驾驶员“吃”了罚单。 一名姓谢的驾驶员开着一辆黑色轿车在这个路口等信号灯。绿灯还未亮起,他利用这一点碎片时间刷起了手机,结果被执勤交警逮个正着。在示意对方靠边停车并且出示相关证件后,交警开出了罚单——驾驶机动车时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罚款50元、记2分。 接下来的一幕令驾驶员傻眼了。交警查询发现,他有11条电子警察违章未处理,已被记了10分。这次又要记2分,也就是说,因为这张罚单,他刚好被记满12分,意味着驾驶证要被暂扣,需要重新学习并且通过后才能领回。“你驾驶证被扣了,暂时不能开车。”交警说。 “从现场情况看,驾驶员都知道开车时是不能接打电话的。但在等信号灯时能不能刷手机,很多人不清楚,还有个别人对处罚不服气。”交警说,这个习惯得改改,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只要车辆在行驶过程或者发动的状态下,单手离开方向盘进行其他操作,都属于影响交通安全的行为。也就是说,即便是车辆停止等待信号灯状态时,由于机动车属于发动状态,驾驶员也不能使用手机。此外,如果在等候时使用手机,分心的驾驶员往往会忽略交通信号灯,影响通行效率,甚至引发事故。 据悉,今年1—11月,全市已查处“开车使用手机”违法行为3.56万起,其中现场查处5440起,电子警察抓拍3万多起。市交警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他们会加大对“开车使用手机”的查处力度,也会紧盯路面加塞、车窗抛物、违规鸣号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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