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的公告
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我局拟对下列单位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将相关文书公告送达如下:
以上税务文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请公告所涉纳税人见公告后,到我局领取《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