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体及产业孵化地块已列入2021年度土地出让计划。因地块出让需要,需在地块出让前对上述地块内的电力、通讯、供水、排水、燃气、人防工程等设施进行排摸,以确保该地块内地下无管线及相关设施。请相关权属单位于见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到北仑区土地储备中心进行登记确认,逾期不予登记的,视作该区块内相关设施迁移完毕,由此可能造成的后果由权属单位自行承担。 附图: 联系人:杜理科 联系电话:89384385 联系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四明山路700号太河商务楼508室 宁波市北仑区土地储备中心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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