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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9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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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元旦起

市内人员流动参保可自动接续医保关系

    

    

    

    

    本报讯(记者周琼 通讯员徐铭穗)在宁波市区和县(市)之间换工作,是不是得办理医保关系的转移接续?明年1月1日起,不再需要了。

    昨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为解决职工医保参保关系在全市范围内转移时的待遇衔接问题,进一步方便参保人员和用人单位,市医保局调整了相关政策,2021年1月1日起,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宁波市内流动参保时,将实现医保关系自动接续。

    据介绍,相关政策实行后,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宁波市区(指市本级及各区)和各县(市)之间流动时,在流出地中断参保后不用再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手续;在流入地重新参保后不用再办理医保关系接续手续(重复参保人员除外),流动参保前后的医保关系自动接续(缴费月份自动累计计算),当年度医疗费及门诊自负段、住院起付标准、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医疗救助、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使用等自动累计计算,医保缴费未中断的(包括缴费中断未超过3个月,补缴到位的),医保待遇连续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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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