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黄合 通讯员王晓路)近日,记者从江北区委编办了解到,在该区规范街道(镇)“属地管理”工作推进会上,涵盖16个部门的83项街道(镇)“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公布,旨在进一步打通区域治理现代化“最后一公里”。 街道(镇)“属地管理”事项,指的是部门法定职责中需街道(镇)协同落实的事项。江北区委编办的工作人员表示,此次清单化改革,也是作为省委构建“县乡一体、条抓块统”高效协同治理格局的重要抓手,有效促进基层明责、减负、赋能、增效。 10月中旬起,江北全面梳理街道(镇)“属地管理”事项,从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应急管理、公共卫生、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城乡建设等领域入手,以条目形式逐项列明每个“属地管理”事项的名称、牵头部门、部门责任、街道(镇)协同责任、法律法规及文件依据等具体内容,既确保清单无遗漏、全覆盖,又防止权力缺位、越位和错位。 与此同时,该区配套了依单监管准入机制,通过制定《街道(镇)“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固化清单的列入、修改和移出的具体程序,明确清单事项的调整需经相关部门审核,并征求各街道(镇)意见后实施。 “未列入该清单的工作,职能部门不得以签订‘责任状’、分解下达指标、考核验收等方式,把工作责任和任务转嫁街道(镇)承担。”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该区还明确了区委巡察办、区审计局对清单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和审计职责,进一步强化清单刚性约束。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提高执行的实效,江北还从“指挥棒”上下功夫,赋予街道(镇)对派驻机构干部人事任免的动议权和“一票否决”权。比如,在全区目标管理考核中就清单实施情况、违反基层准入情况,对部门和街道(镇)实施“捆绑考核”,切实提高街道(镇)对部门考核的评价权重,充分保障“街呼区应,上下联动”的高效运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