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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06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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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

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更加便利

    

    

    

    

    新华社北京1月5日电 2020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明确到2020年底前实现第一批58个事项“跨省通办”,2021年底前基本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为落实好指导意见,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需求,国务院办公厅建设的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跨省通办”服务专区近日上线,初步实现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职业资格证书核验等第一批事项“跨省通办”,方便企业和群众“网上办、就近办、一地办”。

    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跨省通办”服务专区,提供“查找事项、申请办理、查询进度、服务评价、意见建议”等一体化服务,初步实现了“跨省通办”事项“一站入、一站办、一站评”。“跨省通办”事项覆盖就业、社保、医疗、养老、居住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以及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涉企经营许可等市场主体生产经营高频服务。在第一批已实现的“跨省通办”高频事项中,47个事项可通过“全程网办”方式实现,11个事项可通过线下方式实现。为更大范围满足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需求,“服务专区”还提供了近200项可跨省办理的便民服务,同时开通了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川渝等6个区域通办服务,34个“点对点”省际通办服务,方便企业和群众一站式办理。

    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身份认证、统一服务事项、统一证照互认、统一数据共享等支撑能力,企业和群众办理“跨省通办”事项可实现“一次登录、全国漫游”,无需重复注册,无需登录多个办事平台。

    除提供网上办理“跨省通办”服务外,“跨省通办”服务还支持“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等多种办理模式,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线上线下多样化办事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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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