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购物袋的确给人们的工作生活带来了很多方便,可以说,现在人们已经须臾离不开它了。但不可降解的塑料制品也给环境带来了很多污染,铁路两旁的白色垃圾,树枝上挂着的随风飘动的破塑料袋……有资料显示,甚至连人类“净地”的南极、珠峰也发现微塑料。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巨大潜在危害,迫使我们下决心治理。所以,无论遇到多大困难,“禁塑令”势在必行。 推行“禁塑令”,当前需要供给和监管双向发力,疏堵结合,标本兼治。 供给是源头,一要禁止或限止企业生产不可降解塑料袋;二要鼓励企业转型升级,研发可降解塑料袋,并降低成本实行规模化生产。企业初始投入成本高,担心市场销售遇到困难,这好理解,但我认为影响并不大。2008年开始实施的“限塑令”之所以收效甚微,原因之一是只针对了商品零售场所而没有把注意力放在供给侧上,认为商超等推行有偿使用塑料购物袋,就会起到限制使用塑料袋的效果。殊不知,对消费者来说,图的是方便。就如前些年有不少人呼吁,为了环保提倡用竹篮子买菜,而现在菜市场依旧难见“竹篮子”一样,原因就是不方便。只要方便,区区几角钱又算得了什么?于是,“限塑令”的执行效果也就可想而知了。现在推行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即使价格提高些,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这么一点钱是触动不了“价格神经”的。 监管是市场规范运营的保障。这次“禁塑令”明确了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监管部门唯有加大对企业生产、市场销售等各环节的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才能保证“禁塑令”的落实和执行到位。 “禁塑令”的推行,事关我们子孙后代的生态环境,我们每个人都应当恪守禁令、遵从禁令。 (李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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