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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0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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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抗旱Ⅳ级应急响应

    

    

    本报讯(记者张凯凯 通讯员沈)昨天下午,市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发布《关于启动抗旱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决定于当日17时启动抗旱Ⅳ级应急响应。

    通知指出,去年10月份以来我市降水量明显偏少,截至1月19日,全市32座大中型水库蓄水量为4.97亿立方米,占控制蓄水量的44.7%。向宁波市区供水的8座主要大中型水库蓄水量为2.03亿立方米,占控制蓄水量的35.9%。象山、鄞州等地已出现供水不足现象,旱情影响逐步显现。据气象等相关部门会商分析,未来一段时间内我市仍无有效降水,故根据《宁波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启动抗旱Ⅳ级应急响应。

    通知强调,抗旱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健康和社会稳定,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抗大旱、抗长旱”的思想,密切监测天气变化趋势,强化抗旱工作会商,科学研判旱情发展趋势,适时启动抗旱应急响应。要科学合理调度水资源。抗旱应急响应期间,市防指办将会同气象、水利、水务环境集团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每周组织开展抗旱会商。有抗旱任务的区县(市)要落实周会商制度,研究制定抗旱措施。各地要全面掌握当地水源状况,准确把握水情,算清水账,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用水、先地表、后地下”的原则,优先保证居民生活用水和重点行业用水。

    通知强调,各地要多措并举,强化应急措施。山区、海岛等水源不足区域,要根据旱情发展和水源蓄水情况,采取外调和送水等应急措施,保证群众生活用水;要抓紧补充应急送水车辆、水泵、发电机组、输水软管等必要的抗旱物资,做好旱情长期化的准备。旱情严重的地区要利用一切有利气象条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最大限度缓解旱情。各级防指和新闻媒体要加强抗旱工作宣传,突出重大抗旱举措、应急供水措施、节约用水知识和抗旱感人事迹等,为抗旱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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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