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青)记者昨日自余姚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获悉,余姚市政府2021年的1号文件,明确井头山遗址为余姚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同时,井头山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得以公布。此举是余姚市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大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强对井头山遗址的保护和利用工作。 井头山遗址地处余姚市三七市镇三七市村,是一处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总面积约8000平方米,年代距今8300年至7800年。 井头山遗址的保护范围东至宁波旗升冷拉钢有限公司东围墙,南至金川东路北路沿,西至以三七市镇井头8号金邦不锈钢制品厂东侧小路为界,北至61省道南路沿。 井头山遗址的建设控制地带东至以乌贼山西山脚道路跨越61省道、乐奇文具有限公司与共创机械厂相隔围墙向南直线延伸,南至余家村北界,西至沿井头山山脊延伸到丁家村东侧(丁家河路东侧),北至沿大山山脊、竹夹岙水库和鸭蛋山水库堤坝至乌贼山。 右图:井头山遗址出土遗物。 (受访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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