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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10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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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兴泉的“最大后悔”与何绍平的“坚持不同意”

    

    

    易其洋 

    

    顾兴泉和何绍平,是年度反腐大片《正风反腐就在身边》中的两个人物。顾兴泉是甘肃省原国土资源厅农垦国土资源管理局局长,何绍平2008年时任云南省第一监狱纪委书记。

    2014年,时任甘肃省定西市委书记的张令平,同意以每亩不超过20万元的价格出让土地使用权,吸引天津一集团投资建设定西国际商贸城。时任定西市国土局局长顾兴泉认为,周边同类土地出让价至少40万元一亩,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无法办理,遭张令平逼迫,终于屈服,让国土局违规办理了出让手续,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上亿元。顾、张均涉嫌构成滥用职权罪,被立案审查调查。事后反思,顾兴泉说:“现在后悔就是即使别人那么侮辱我,我还把事办了,我现在最大后悔就是这个!”

    在云南昆明,犯下多起大案,被判处死刑的孙小果,居然“死而复生”,再次犯下命案,舆论大哗。调查发现,孙小果1998年一审被判处死刑后,在其母亲和继父运作下,改判为无期徒刑。孙小果在云南省第一监狱服刑期间就想减刑,时任第一监狱纪委书记何绍平多次提出反对意见,认为减刑不符合规定。后来,领导打电话过问,何绍平仍然不同意。正因为何绍平反对,“运作者”们只好将孙转监,绕过何绍平继续操作。

    如果张令平不出事,不牵扯到顾兴泉,那么,顾兴泉可能就不是后悔当初“把事办了”,而是在尝到“顺从领导”的好处后渐渐释怀;如果孙小果案没有中央派出调查组,查了个水落石出,一干失职渎职者被牵出,何绍平当年“坚持不同意”的稀有与可贵,就不可能被更多人知道。顾兴泉犯事后的“最大后悔”依然值得肯定,但同何绍平当时的“坚持不同意”相比,无论是认识还是境界,都有天壤之别。值得思索的是,顾兴泉当初并不是没有坚持对的、反对错的,为啥没能像何绍平那样“坚持不同意”呢?

    这自然与张令平霸道野蛮的领导作风有关。张令平大权在握,奉行的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那一套,先是对顾兴泉破口大骂,让他滚出自己办公室,后来就是大会小会批评,还扬言要撤他的职,并亲自给财政局局长打电话,把国土局的经费停掉。这样的侮辱威逼,非一般人所能承受,顾的“失守”,让人“理解性地同情”。但是不是说,无论领导如何“错误百出”,下属只能言听计从,而没办法“坚持对的、反对错的”呢?何绍平告诉我们,显然不是。何绍平说:“我还是坚持不同意,我不图什么,我必须要依法,你领导认为我不行,你给我换了就算了,没事。当时我的身份是纪委书记,就有这个职责,对这个事情进行监督。”

    何绍平的可贵,一是身正而不惧,不怕因为违背领导意愿而丢官;二是未忘职责,如果连纪委书记都对违法违纪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沆瀣一气,哪里还会有公平正义可言。《正风反腐就在身边》揭批的一些案例说明,好多人违法办事、滥用权力,并非不知道那样做是错的,很可能是要出事的,而是迫于领导的压力。其中,有为自己前程和利益谋划,借机讨好和攀附领导的自私,也有面对“脱缰”的权力,自己“坚持对的、反对错的”很容易被换了、免了、撤了,而又缺乏救济渠道,没地方申诉的无奈。

    这就会形成一种很坏的风气,即便领导的所作所为是错的、违法的,除非领导“出事”,不然,顺从者必然跟着得好处,而反对者少不了被冷落、被搁置甚至被打击报复。权衡利弊,许多人可能连还敢反对一阵子的顾兴泉都不如,更不要说像何绍平了。在《正风反腐就在身边》中,时为江苏响水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执法二分局办事员的章殊,反思2019年响水化工园区爆炸事故时说,“领导跟企业关系好,不想让它停掉。多次指使下属,瞒报专家在检查中发现的部分安全隐患”。时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梁子安说:“改孙小果案子,我当时也知道是不对的。我说我就是,第一句话是盲从领导,第二句话,我是丧失原则。”

    俗话说,“跟着羊吃草,跟着狼吃肉”。跟着违法贪腐的领导胡作非为,很可能要“吃不了兜着走”。权力运行,像链条,如闭环,任何一个环节松动,必然导致全盘失守。面对“不怕腐”领导的发号施令,我们钦佩和指望多些何绍平那样坚持原则、不“盲从领导”的干部,更应该做的是,让约束和监管权力的制度真正“长出牙齿”。特别是要发挥好舆论监督、媒体监督等的作用,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而不是少数人或一个人关起门来说了算。这样,有干部在“坚持不同意”时才不至于那么艰难,甚至不得不付出惨重代价,空留“最大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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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