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陈志君 2020年,全市法院新收各类案件220112件,办结227611件,在全省政法系统“八个排头兵”指标体系评估中名列全省法院第一,8项工作成效被写入省高院工作报告。 一、围绕“六稳”“六保”,全力服务保障“两手硬、两战赢” 坚持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两手抓。先后组织千余名干警参加联防联控、服务复工复产,市中院获评全省法院和全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充分发挥移动微法院在线诉讼优势,做到疫情期间审判执行“不打烊”、司法服务“不打折”。鄞州法院黄文娟法官因疫情滞留湖北老家期间,50天内线上办案50余件,无一延期开庭。 统筹推进风险管控和纠纷化解。依法从严从快惩处涉疫犯罪,鄞州法院审结全国首例涉疫刑事案件;慈溪法院审结全省首例法检两长同庭履职的涉疫刑事案件。会同文旅、人社、住建等部门合力防范化解涉疫风险隐患,在全省率先实现旅游退团退订“双百清零”。江北法院帮助网约车公司和滴滴司机重新拟定合同,引导当事人相互体谅、共克时艰。市中院妥善处理涉轨道交通二号线延伸段等重点工程案件,保障重大民生项目顺利推进。 有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常态化开展“三服务”活动,累计走访企业1500余家,解决实际困难800余个,帮扶1600余家中小微民营企业复工复产。海曙法院1小时跑完解封全流程,帮助某电器生产企业恢复投标资格并顺利中标3000万元项目;宁波禾采医疗器械公司因担保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出现融资困难,宁海法院依法予以紧急信用修复,使其获得3000万元贷款,2个月内收到国内外抗疫医疗设备订单2亿多元。 二、落实精准司法,助力打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 全力助推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加大产权和市场主体权益保护力度,审结涉企纠纷6.07万件。市中院在依法快审快判的同时,加大追赃力度,为宁波东力公司追回市值14亿元股票,帮助企业走出困境。审结金融纠纷2.36万件,高新区法院探索“金融联审”模式,金融案件均案时间同比缩短15天。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335件。审结破产案件399件,象山法院一破产重整案入选全省法院首批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市中院及时出台服务保障意见,助推宁波打造“制造业单项冠军之城”。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4080件,2起入选最高法院典型案例。牵头建立五地市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协同机制,诉前化解专利纠纷294起。审结知识产权刑事案件104件,判处罪犯171人。宁波知识产权法庭被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授予“知识产权保护最佳实践单位”称号,是全国唯一获此殊荣的知识产权法庭。创设宁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政协委员会客厅,合力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大力推动自动履行机制建设走深走实。会同市发改委、金融办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合力推进“信用宁波”建设。镇海法院运用自动履行正向激励举措,引导某化工企业一次性履行判决义务6000多万元;余姚法院打出“正向激励+信用修复”组合拳,督促某钢材企业全额履行还款义务,助其恢复信用后获得2000万元贷款,形成良好示范效应。该机制入选2020年浙江省改革创新最佳实践案例和宁波市机关争当模范生“十佳实践范例”,并被写入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三、践行为民宗旨,着力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高水平织密民生司法保障网。新收一审民商事案件100771件,同比下降5.78%。审结婚姻、继承、抚养等家事纠纷案件6337件,市中院民一庭获评“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审结劳动争议案件4016件,奉化法院开展委派委托调解机制试点。审结涉军案件17件。为229名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00.37万元,523人获得司法援助保险理赔1821万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市中院审结全市首例侵犯英烈名誉民事公益诉讼案,当庭判决被告曹某在全国性媒体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用公正裁判捍卫英雄形象;江北法院依法确认照料孤寡老人30年的邻居徐某获得一半遗产,用小案例彰显大道理,传递崇德向善的社会正能量。 高标准持续攻坚破解执行难。办结执行案件8.38万件。进一步加大执行威慑力度,判处拒执罪30件36人、拘留770人、罚款7763件;将3.39万人次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5.74万人次。开展执行专项行动21次,宁海法院出动54名干警,连续奋战2天,一次性腾空8幢总面积近万平方米厂房,彰显人民法院坚决维护胜诉权益的坚强决心。市中院获评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先进集体。 高站位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民商事案件平均审理天数较试点前缩短8天。相关经验在全国会议上作了介绍,江北、余姚、鄞州法院3项改革举措入选《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 高集成推动移动微法院迭代升级。全市法院16.54万件案件引入移动微法院平台。至2020年底,中国移动微法院实名用户达330万人,累计访问超过8亿次。 四、聚焦市域治理,努力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宁波、法治宁波建设 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高强度推进依法严惩、高质效办理黑恶案件,在全省率先实现一审黑恶案件“清零”。判处五年以上刑罚411人,对14件89人依法改变定性或不认定为黑恶,10件37人经补侦补诉依法认定为黑恶,确保“不拔高、不降格”。黑恶案件财产执行到位金额3.26亿元,执行到位率居全省前列。 宽严相济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审结一审刑事案件9430件,同比下降5.94%。海曙法院依法判处拉拽公交司机致两车相撞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四年,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安全感。审结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犯罪案件56件,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145件,追赃挽损1.13亿元。审结污染环境犯罪案件13件。审结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72件,判处罪犯79人。审结性侵未成年人、校园欺凌等犯罪案件146件。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务实高效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深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加强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实质化运作,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收案量五年来首次下降,行政机关败诉率同比下降5.46个百分点,较好实现了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有机统一。与市委党校共建“云法庭”系统,促进“关键少数”增强法治素养。 点面结合增强基层治理效能。全市各基层法院均成建制入驻矛调中心,完成诉前委派调解6.92万件,简案速裁4.33万件。人民法庭总数增至49家,居全省第一,北仑法院柴桥法庭获评全国先进。组建民法典宣讲团,大力推动民法典精神成风化俗、“典”亮人心。在全国率先上线“诚信诉讼码”,查处涉虚假诉讼案件235件,民间借贷收案量连续两年大幅回落。 五、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推动法院工作健康发展 压实工作责任,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办结市人大代表建议8件,市政协委员提案13件,定期向市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通报工作。创设“代表委员联络云平台”。召开第一次市法检联席会议。 着眼热点难点,增强接受监督的针对性。认真贯彻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创新自动履行机制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决定》,一审民商事案件自动履行率同比上升5.54个百分点。充分发挥宁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政协委员会客厅的平台作用,近百名企业家走进会客厅,省政协葛慧君主席莅临指导并给予高度肯定。 深化阳光司法,增强接受监督的广泛性。引入外部评价机制,持续完善司法公开机制,市中院官微连续三年获评“中国优秀政法新媒体”。深化新时代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完善法官律师互评机制。市中院司法透明度指数连续七年位居全国前列。 六、突出党建统领,全面提升队伍核心战斗力 依托“三学三比”,进一步提升政治能力。创设“三学三比”总载体,开展“破案故事汇”等主题活动,全市法院干事创业、比学赶超的氛围更加浓厚,市中院两次入选“六争攻坚”先锋榜。 强化素能建设,进一步提升司法能力。落实司法责任制,构建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市中院作为全省法院唯一代表在全省政法系统相关会议上作经验介绍。与6所高等院校开启全面协作,加快专业化领军人才培养步伐。成立青年工作委员会,为年轻干警成长成才搭建平台,高新区法院80后法官李佳入选2020年人民法院十大亮点人物。 坚持严管厚爱,进一步提振作风形象。制定正风肃纪“五个一律”,建立家属“助廉保安”机制。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执纪履责,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落实关心关爱干警举措,开展“健康甬法人”系列活动,队伍活力和精气神明显提升。全市法院30个集体、52名个人、76项成果荣获省级以上荣誉和奖项,海曙法院获评全国优秀法院,市中院俞朝凤法官获评全市“六争攻坚”好干部,余姚法院叶科技法官被授予全国模范法官和全省最美公务员荣誉称号。 2021年全市法院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聚焦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决扛起锻造港口硬核力量、唱好“双城记”的使命担当,始终保持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当好“重要窗口”模范生的政治定力,着力深化“三个建设年”活动,着力推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造更多具有宁波辨识度的司法成果,努力为宁波全面建设高水平国际港口名城、高品质东方文明之都,打造现代化滨海大都市,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一要坚持绝对忠诚,争当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模范。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 二要坚持唯实惟先,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法治引擎。助力打造口碑一流的营商环境。争创全国一流知识产权法庭,努力使宁波成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示范地。健全扫黑除恶长效机制,深化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建设,助力打造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市。 三要坚持人民至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全面贯彻实施民法典。深化司法领域“当事人一件事”改革。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更好发挥人民法庭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努力推动人民法庭工作实现新跨越。 四要坚持改革破题,加快推进新时代法院现代化建设。深入推进自动履行机制建设。巩固扩大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成效。坚持数字赋能,推动宁波智慧法院建设走在前列。 五要坚持强基固本,锻造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院队伍。高标准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加强干警素能培养,落实严管厚爱举措,充分发挥法院文化的教育、凝聚、规制和激励作用,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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