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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05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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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不能利用自媒体侵害职工权益

    

    

    杨玉龙

    

    单位在其运营的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文章,公示了员工被辞退的相关细节。员工张女士认为其中内容涉及对自己的道德评价,侵犯了名誉权,诉至法院。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北京某美术馆删除涉案文章,向张女士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3月4日《工人日报》)。

    一些用人单位为了加强管理及展示形象,开通了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账号,但在具体内容推送上,极有可能伤害职工的权益。以此案件为例,涉事公司公示了员工被辞退的相关细节,并作出“违背职业道德”的评价。殊不知,这不仅给涉事员工带来一定的影响,也是对其名誉的损害。诚如法院认定,“违背职业道德”系针对自然人品德的定性,不论涉案文章的内容是否完全真实,将此不具备客观判断标准的评价发布在微信公众号中,确有造成张女士名誉被损害的后果。

    企业管好自家自媒体也是事关发展的大事。要知道,自媒体同样须在法律边界内行事,尤其是涉及职工的切实利益时,更要慎之又慎地推送内容。若不然,不仅会侵害职工的权益,更有可能因此产生纠纷,甚至受到法律制裁。正如本案,法院就判决涉事企业删除涉案文章,并向当事人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企业自媒体代表着企业意愿,即便是因为某种原因辞退员工,对相关细节也不能披露得过细。如,微信公众号属于开放性的自媒体,其发布的信息面向的是不特定的社会公众,用户在收到信息后,可以将内容转发,使得相关信息可能进行多次传播,存在信息扩散以及更多人员看到该文章的可能,也就意味着其所带来的影响不容小觑。

    退一步讲,即便有必要对外公开,也应做好数据脱敏工作。如,在姓名或身份号码等涉及个人私密信息上进行有效处理,防止这些信息泄露后给当事人带来不便或遭受权益侵害。从情理角度讲,即便存在劳动争议,只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即可,没有必要“道德谴责”涉事员工。

    不能利用自媒体侵害职工权益,关键是企业须增强法律意识。因为,企业自媒体乱发内容,不仅彰显企业管理有失水准,从长远看,也对企业发展不利。希望更多企业从此案件中汲取教训,规范管理自家自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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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