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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17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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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肆意收集滥用消费者信息

个人信息保护亟待加强

    

    

    

    

    记者 王岚

    

    个人信息泄露引发的侵权一直是消费热点与难点问题。特别是央视“3·15晚会”曝光了科勒(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在旗下卫浴门店安装人脸识别摄像头,存在收集人脸数据的问题后,“侵犯个人信息”再次成为市民热议话题。

    “人脸数据是个人独一无二的信息,被商家搜集后,万一被盗用,或者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就太不安全了。”得知进出科勒、宝马4S店、MaxMara旗下店铺时,均有可能在不知不觉中被收集人脸信息,甚至被做上标记,市民张女士感到后怕:“网银、超市,甚至小区进出,用到人脸识别的地方越来越多,个人信息该如何保护?”

    “个人信息侵权投诉已成为一个新的投诉热点,在市消保委今年公布的十大典型案件中,第一件就是由侵犯个人信息引发的案件,之所以选它,也是希望通过该案引起全社会对侵犯个人信息的关注。”市消保委投诉调解处置部部长龚颖说。

    据介绍,该起案件发生在2019年8月,消费者林先生在选购地暖时,向奉化区同一品牌不同经销商询价,结果发现其个人信息被第一家经销商上传至该品牌总部公司官网。经销商解释说是总部要求上传,目的是防止低价竞争,并拒绝撤销信息。于是林先生向奉化区市场监管局投诉。

    查实情况后,执法人员告知经销商,消费者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未征求消费者同意,私自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是违法行为。在此情况下,经营者才同意从官网撤销消费者个人信息。

    随着调查深入,该经营者还被发现有虚假宣传行为及虚构原价的价格欺诈行为,最终被处罚款合计4.1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经营者一方面因其经营性质掌握了大量的个人信息,另一方面亦有相应的能力保护好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免受泄露,这既是其社会责任,也是其应尽的法律义务。如果在未征求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私自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就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龚颖告诉记者,随着全球范围内大数据产业的全面发展,公民隐私及个人信息保护问题日益凸显。“但目前,处理以上违法行为还存在很多难点,包括泄露渠道存在多种可能性,取证难、证据固定难、造成的损害与泄露之间因果关系确定难等,因此,个人信息保护法亟待出台。”

    记者了解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于去年10月21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就个人信息保护有关的立法问题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目前,《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已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一法律的颁布和实施,将对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发挥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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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