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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18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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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宁波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1年2月9日)

    傅祖民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宁波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十三届九次全会部署,回顾总结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研究部署2021年任务。市委对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高度重视,市委常委会进行了专题学习,研究了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刚才,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彭佳学同志作了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之年、实施“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脱贫攻坚决战之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和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市委坚定不移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一以贯之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扎实推进清廉宁波建设,不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各项事业迈上了新台阶。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省纪委省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履职、担当尽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纪检监察工作呈现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政治监督精准有力

    切实扛起“两个维护”政治责任。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体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对浙江、宁波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主政浙江期间对宁波的指示要求,细化监督保障措施,贯彻省纪委“两报告”“两档案”“四清单”等制度,制定政治监督具体实施办法,优化政治监督“三单”工作机制,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做实监督,确保“两个维护”落地生根。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问题,全市共立案25件,党纪政务处分29人,其中市管干部3人。围绕当好“重要窗口”模范生,立足职能职责,出台实施办法,着力打造15个标志性成果,充分彰显纪检监察使命担当。

    有力保障疫情防控大战大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闻令而动、全员发动,紧盯疫情防控各阶段重点环节,加强对医疗救治、物资保障、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隔离救治、守好“小门”等工作的监督检查,积极参与疫情防控一线执勤,严明各项纪律,及时发现问题,坚决督促整改,严肃问责追责,共处理395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40人,推动疫情防控成果不断巩固和拓展。紧扣“六稳”工作、“六保”任务,统筹全市力量开展复工复产复学巡回监督,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586个,提出意见建议1017条,推动各地做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硬、两战赢”。

    坚决保障中心大局。紧紧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大攻坚战、长三角一体化战略、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监督检查,及时下发监督提醒书,坚决查纠贯彻落实中的不协调、不务实、不尽力、不到位、不担当等问题,共问责308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09人。扎实开展扶贫开发和扶贫协作专项监督行动,加强对涉农资金使用管理、低收入农户增收、山海协作、对口帮扶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立案65件,党纪政务处分20人,组织调整或处理48人。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共为109名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二)纠治“四风”成效显著

    严肃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从讲政治高度来认识把握,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改起,深入整治贯彻重大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问题。督促落实“为基层松绑减负50条”,推行“基层点、上级改”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发文过多、督查检查考核过频、人为过度留痕管理等困扰基层的突出问题。全市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69个,处理368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72人。

    严防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一以贯之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完善“联督联查联防”工作机制,密切关注隐形变异新表现新动向,对歪风邪气露头就打。全市共查处享乐奢靡问题240个,处理308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01人。深入开展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专项监督,督促各地各部门抓实抓细相关工作,发现问题792个,提出整改建议332条。扎实开展“烟票”背后的“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处理34人。

    着力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进私人会所“回头看”专项整治,持之以恒刹住“会所中的歪风”。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对标党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差旅费管理、交通保障、在基层和企业调研等事项。

    (三)“三不”叠加效应凸显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聚焦土地管理、工程建设、招投标等领域,聚焦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突出重点削减存量,零容忍遏制增量。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6450件,立案1982件,党纪政务处分1950人,查处市管干部15人、处级干部95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5人,严肃查处了象山县政协原副主席叶富兴,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周海承等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高质量完成省纪委省监委指定管辖的浙商银行上海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顾清良等案件查办工作。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全市共查处行贿案件7件,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全过程,精准把握政策策略,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融合和最大化。全市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7834人次,占比分别为73.9%、16.7%、4.1%、5.3%。

    深化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加强与政法机关的密切合作、协同作战,完善督导督办、联点包案、促进整改制度,圆满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胜之年、收官之年的各项任务。

    深入实施“一案五必须”制度。注重发现个案背后的深层次问题,扎实推进以案促教、以案促改,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挽救一批、治理一域”的目的。在高压震慑和政策感召下,全市共有34人主动投案。常态化开展廉政教育,深入开展重要节点廉政风险提醒,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强化自律意识。编印《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警示录》,以案说纪释法,选送的案例获得全市第三届“十佳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编制《甬上清韵——宁波市清廉文化地图》,“清廉宁波·你我同行”系列活动有声有色,清廉理念更加深入人心。积极传播正风反腐正能量,充分展示清廉宁波建设的生动实践,中央和省级主要媒体刊(播)发我市党风廉政建设新闻稿件650余条。

    (四)巡察工作质效持续提升

    全力配合巡视工作。把配合中央和省委巡视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督促推动有关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接受巡视监督,为巡视组开展工作、了解情况提供支持。对转交的具体事项、问题线索和信访反映,第一时间研究、处置、反馈。把接受巡视指导督导作为推进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全程跟进学习、全面促进提升。

    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围绕“三个聚焦”,深化细化巡察监督重点内容103条。推进市县两级巡察上下联动,市本级巡察36家党组织;各区县(市)巡察党组织233家、村(社)1236个。

    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完善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机制,全面梳理换届以来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形成《巡察发现共性问题清单》,建立市领导牵头推动机制,督促相关党委(党组)清单化整改,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项制度1005项。针对省委巡视反馈的问题,积极协助市委约谈4个区县(市)的党委主要负责人,推动整改责任落到实处。

    完善巡察制度体系。严格执行省委巡视办《市、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规程》,修订《市委巡察工作手册》,研究起草《市直单位部门和市属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巡察问题线索中期会商、巡察整改情况审核等制度,巡察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

    (五)群众利益得到有效维护

    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开展专项行动,聚焦民生惠农、农村征地拆迁、“三资”管理、农村低保等重点领域,严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544起,处理693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363人。全面推动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村民说事”等制度落实,引导基层群众有序参与监督。严明村(社)组织换届纪律,督促严格执行“十严禁”“十不准”要求,查处涉及换届违纪违法案件4起,处理8人。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村(社)干部资格条件常态化联审,取消换届候选人(自荐人)资格102人,劝退152人。

    深化涉纪信访举报“减存遏增、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同比下降41.9%。注重数字赋能,建立市、县、乡三级检举举报平台,区县(市)纪委监委全面入驻“矛调中心”接访。深入开展信访举报“三清三提升”活动,聚焦“多年、多层、多头”信访进行专项攻坚,问题突出的14件“三多”件全部办结,党纪政务处分14人。继续选取问题复杂、处置难度大的信访件,实行领导分级包案督办,共办结107件,处理139人。聚焦基层公权力运行中的问题,对重复举报和进京赴省越级访数量排名靠前的16个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纪(工)委书记进行集体约谈,对基层涉纪信访件进行集中交办督办,共办结98件,立案56件,党纪政务处分48人。

    积极推进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织密基层监督网络,全市3138个村(社)全部设立监察工作联络站。建立各区县(市)纪委监委“四位一体”片区协作机制,出台《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规范化指导手册(试行)》,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履职质效进一步提升。全市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共处置问题线索3482件、立案1361件。

    (六)体制改革不断深入推进

    推动构建“四责协同”机制。认真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不断深化“三书三查两报告”制度,探索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一体落实的有效举措和具体办法。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开展“三交底”廉政谈话,以抓“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推动区县(市)纪委监委和派驻机构结合实际建立健全责任落实有效机制,压实县级部门、下属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以及村(社)党组织的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压力传导到“神经末梢”。坚持失责必问,共有209名党员领导干部因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力被问责。

    健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机制。充分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出台《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实施办法》《问题线索处置、审查调查办理审批工作程序规范(试行)》等制度,提升反腐败工作合力。与市统计局、市司法局等部门建立健全监督协作机制、监察与行政复议协作机制、监察监督责任追究与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协作机制,促进法法衔接更加顺畅、更加规范。

    持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对标省纪委《派驻机构工作办法(试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3个配套文件,对派驻机构问题线索管理、重大疑难问题提级办理、审查调查协调机制、年度工作量化考核等内容进行规范。理顺纪检监察工委管理机制,规范派驻纪检监察组移送案件审理工作流程及文书。出台文件明确市属高校、国企纪检监察工作有关事项,建立常态化工作交流机制、信息查询协调机制、片区协作监督审查机制。市本级派驻纪检监察组及高校、国企纪检监察机构履职更加规范有效,共立案96件,党纪政务处分87人。

    (七)自身建设全面从严从紧

    强化政治建设。市纪委常委会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列为常委会会议第一议题,贯通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二、三卷,带头做“两个维护”的忠实践行者。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落细“五张清单一张网”制度,从委主要领导到普通干部层层签订责任书、传导压力。高标准落实省纪委警示教育月活动部署,扎实开展为期半年的“强素质、提能力、塑形象”专题教育活动,突出政治引领、严肃组织生活,锤炼过硬政治品格。持续加强机关党建,抓实委机关、派驻机构、巡察机构党支部和审查调查组临时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提升能力素质。扎实开展全员培训,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分层分类加强业务培训,累计举办综合业务培训班、主体班次培训班、“点题”培训班13期,培训纪检监察干部2000余人次。落实“周二夜学”制度,深化“纪检讲坛”“品书会”等载体,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养和实践能力。组织开展争当“重要窗口”模范生排头兵主题演讲比赛,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主题演讲比赛中荣获一等奖。

    严格监督管理。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从监督执纪执法各环节的风险点入手,健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大力推进留置场所智能化信息化规范化建设,探索实行非接触式核查,牢牢守住零安全事故底线。严格执行全省纪检监察干部“十二个严禁”,出台文件提出“五个特别”纪律要求。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动态更新、规范管理。健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清单》,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干部离甬外出请示报告制度,加强个人事项报告查核。坚持刀刃向内,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

    一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恪尽职守严格监督,动真碰硬执纪执法,坚定不移正风反腐,取得新的显著成绩,进一步深化了对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认识体会。必须永葆忠诚本色,更加坚定践行“两个维护”。坚持在党的全面领导下严格履行纪检监察职责,旗帜鲜明、立场坚定,精准开展政治监督,把“两个维护”落实落细到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每一项具体工作中,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推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精准研判时势,更加主动服务中心大局。始终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自觉把纪检监察工作置于大局大势下来思考、谋划和推进,深刻把握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形势的阶段性变化、任务的阶段性要求,精准把握监督执纪执法的重点、力度、时机,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必须坚持稳中求进,更加有效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稳与进、坚定与稳妥的有机统一,在稳高压态势、稳惩治力度、稳干部群众对持续反腐惩恶预期的基础上,主动适应正风肃纪反腐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的转变,更加注重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更加注重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监督、防治腐败,更加注重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纪法情理贯通。必须突出唯实惟先,更加有力打造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窗口”。坚持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践行严细深实作风,以“窗口”标准、“窗口”担当来审视、推进和提升纪检监察各项工作,拉高标杆、争先进位,积极打造更多具有宁波辨识度的标志性成果,为我市当好“重要窗口”模范生添彩。必须树立系统观念,更加自觉把握运用科学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坚持以全面的角度进行全局谋划,以发展的眼光进行前瞻思考,以普遍联系的观点进行战略布局,以整体的观念协同推进,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科学性、能动性、实效性。特别是要保持创造性张力,更加注重整体智治,促进现代信息技术与纪检监察工作深度融合,以系统集成、数字赋能不断推进监督体系和监督能力现代化。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腐蚀和反腐蚀斗争长期存在,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管党治党责任传导还不够有力,制度执行的刚性有待提高,高压之下仍有不收敛不收手的现象,存量还未清底、增量仍有发生,重点领域腐败问题易发,享乐奢靡问题隐形变异、反弹回潮的隐患不容忽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还未根除,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然多发等。同时,纪检监察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还存在一些不足,与高质量发展要求、人民群众期待相比仍有差距,履职能力还不完全适应新发展阶段形势任务,在深刻把握纪检监察工作内在规律、加强主动谋划上还不够到位,政治监督、日常监督水平有待提升,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还不够充分,内部监督制约仍有薄弱环节,自身建设需进一步加强,等等。对这些问题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1年主要任务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委全会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党中央决策和省委部署、市委要求有效落实,推动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有力整改,聚焦“五个更大担当作为”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进一步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在清廉宁波建设中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奋力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制度在宁波的生动实践,为锻造硬核力量、唱好“双城记”、建好示范区、当好模范生、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擘画了我国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为我省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力指引。市委十三届九次全会提出“十四五”要全面建设高水平国际港口名城、高品质东方文明之都,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到二〇三五年将基本实现高水平社会主义现代化,成为浙江建设“重要窗口”的模范生。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自觉把党中央决策、省委部署、市委要求与纪委监委职责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更加突出政治监督,更加突出高质量发展主题,更加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更加突出发挥监督治理效能,更加突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新征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彰显使命担当。

    (一)坚决践行“两个维护”,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保障“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督促全市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最新指示批示精神贯通起来,同学习“四史”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深入探索纪检监察工作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举措,加强对巩固拓展疫情防控成果、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建设国内国际双循环枢纽城市、持续优化一流营商环境、守住安全发展底线等决策部署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落地。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实施政治监督“三单”工作机制,督促各级党组织自觉对标对表,认真履职尽责。严肃换届纪律,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加强换届风气问题风险排查,对反映换届纪律问题的举报及时受理、优先办理,坚决查处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等行为。

    (二)强化巡视整改监督,推动交出整改高分答卷。把督促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作为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督促各级党委(党组)知责、明责、尽责,统筹把握巡视发现问题和之前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推动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做到全面整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并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形成“长久立”的机制。紧盯巡视反馈的重点问题,推动相关职能部门一件一件抓、一件一件改,在抓落实上动真格、见实效。加强经常性督促检查,分析问题整改成效,推动逐个办结销号、逐项整改到位,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的严肃问责。对中央巡视反馈涉及纪检监察工作的问题,逐条对照、深入剖析、分类施策,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以专班化运作形式坚决抓好整改落实。对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认真梳理、分清性质,依规依纪依法、精准及时有效处置。

    (三)坚持“三不”一体推进,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聚焦“十四五”规划中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严肃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国企改革、公共资源交易、科研管理等方面的腐败问题,对不收敛不收手的,深挖彻查、坚决惩治。严肃查处以投资、借贷、理财、交易等貌似合法的市场行为输送利益问题,坚决防范“隐性腐败”。持续整治国企腐败问题,紧盯招标投标、物资采购、项目建设、财务管理、资产处置、投资决策等关键环节,严肃查处靠企吃企、关联交易、内幕交易、利益输送等问题。严肃查处金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督促加强金融监管。加大对政法系统腐败惩治力度,推动落实防止干预司法有关规定,堵住执法司法权力寻租的“后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开展供销社系统腐败和作风问题重点整治工作,促进完善供销社监督监管体系。高度关注、着力防范年轻干部违纪违法问题,防止腐败低龄化。推进追逃防逃一体化建设,开展“一人多证”和违规取得国(境)外身份问题专项治理。拓展反“围猎”的战略纵深,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戒力度。坚持纪法情理贯通融合,统筹运用党性教育、政策感召、纪法威慑,正确把握纪检监察证据适用条件,用好“四种形态”。建立全覆盖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让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纪法、历史和实践的检验。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严格执行“一案五必须”制度,用好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规范运用纪检监察建议,推动堵塞管理漏洞、制度空隙,做实以案促改促治。坚持“三个区分开来”,辩证把握严管和厚爱、约束和激励关系,对明知故犯和无心之过、肆意违规和改革失误、蓄意谋私和因公差错等区别对待、恰当处理,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工作,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做好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跟踪回访工作,帮助唤醒初心使命、卸下思想包袱,推动实现从“有错”到“有为”的转变。

    (四)“两个责任”同向发力,纵深推进清廉宁波建设。协助市委制定“四责协同”工作意见,助推管党治党责任层层传导、层层落实,形成党委(党组)牵头抓总、第一责任人示范引领、班子成员守土尽责、纪委监督协助有力的良好局面。深化“三交底”廉政谈话制度,以交底促压力传导、促问题整改、促机制完善。用好问责利器,做到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督促各类责任主体齐抓共管。协助市委制定纵深推进清廉宁波建设的工作意见,督促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健全主抓直管机制,以清廉机关、清廉村居、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企业、清廉交通等清廉单元建设为重点,打造一批清廉建设标杆,示范带动清廉宁波建设全域推进、全线共进。将政商交往情况作为政治生态分析评估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推动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政商关系。把清廉文化建设贯穿清廉宁波建设各领域,继续推进清廉示范点和联系点建设,深入开展“清廉宁波·你我同行”系列活动,积极打造清廉文化建设高地和特色品牌,推动全社会形成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取向和良好氛围。

    (五)深入整治“四风”顽疾,推动形成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有关规定,防止“疲劳综合征”,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开通快查快办“绿色通道”,强化精准监督、靶向发力。严肃查处贯彻重大决策部署做选择、打折扣、搞变通,在“三服务”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对在执行上搞“包装式”“标签式”“洒水式”落实等现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推动健全基层减负长效机制,优化“基层点、上级改”工作模式,发挥基层作风建设观测点作用,坚决纠正文山会海反弹回潮、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度留痕以及随意向下派任务、扎堆调研、随意要求干部“24小时在岗”、滥用互联网政务运用程序等问题。在整治享乐奢靡问题上力度不减、寸步不让,严肃查处车辆使用“化公为私”、收受红包“化明为暗”、福利发放“化整为零”以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不吃公款吃老板、参与“一桌餐”等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把监督节约粮食、坚决制止餐饮浪费作为重要任务,紧盯各级领导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等重点对象,推动降低行政成本,落实好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要求。完善党员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督促落实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格管好家属子女,严格家风家教。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以及机制制度漏洞,及时研判症结所在,督促相关部门完善制度、优化治理。

    (六)持续推动监督下沉,不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继续做好扶贫帮扶、山海协作等领域监督执纪工作,督促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对各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征地拆迁、教育医疗、就业创业、养老社保、生态环保、食品药品安全、村级“三资”管理等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主动适应村(社)换届后的新变化,推动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更好融入基层治理,健全“四位一体”片区协作等工作机制,巩固深化小微权力清单、“村民说事”等特色做法,积极运用交叉监督、巡回监督等方式,探索开展对村情复杂、问题突出的村(社)主职干部“提级监督”,从机制上解决基层监督力量薄弱问题。深化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配强人员力量,强化管理考核,实施“一地一品”工程,探索形成更多可借鉴、可推广的规范化建设特色做法和制度性成果。进一步深化“减存遏增、提质增效”专项行动,持续开展“三多”信访件整治,坚持运用领导包案、下访接访、提级办理等举措,做好“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

    

    (七)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提升监督治理效能。统筹推进上级确定的纪检监察改革任务,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派出机关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建立纪律、监察、派驻、巡察“四项监督”统筹衔接机制,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推进监委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完善监察权运行机制,贯通规纪法、衔接纪法罪。全面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细化完善派驻机构“八个一体化”工作举措,完善“室组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对驻在部门“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健全派驻机构重要情况报告机制,推动日常监督做细做实、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优化调整开发区(园区)纪检监察机构,探索以派驻形式强化对市属高校、国企的监督,研究制定市属高校、国企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管理配套制度。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探索上一级纪委同下一级党委班子成员集体谈话、上一级纪委书记定期与下一级党委书记谈话制度、下一级党委书记在上一级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等监督方式,使监督和被监督成为自觉。突出纪检监察监督在监督体系中的主干位置,找准党内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的同类项、衔接点,探索建立贯通协调机制,推动各类监督同向发力、提升合力。强化监督数字赋能,加快推进“智慧纪检监察”迭代升级,推动监督智能化、信息化。

    积极主动对接配合省委巡视组对宁波开展巡视工作,督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省委巡视监督。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注重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把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提级巡察、交叉巡察和巡察“回头看”贯通起来、穿插使用,提高全覆盖质量。加强对各区县(市)巡察的指导督导,探索市县两级巡察结果运用、信息共享、力量联动的途径和方式,分类推进市直单位巡察和市属高校、国企巡察工作。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切实承担起整改主体责任,形成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的完整链条。

    (八)严字当头锻钢铸魂,打造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市纪委常委会坚持从自身做起,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加强理论武装,带头严肃政治生活,带头提高政治能力。以加强政治建设为根本,推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做到“两个维护”上走在前作表率。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突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的政治标准、实干导向,持续改善干部队伍结构,努力形成“优进优出”良性循环。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深化运用“点题”培训、“品书会”“纪检讲坛”等载体,有针对性组织跟班学习、专案抽调、参与巡察,打造教、学、练、战一体化培养链条,全面提升干部的破难攻坚能力、纪法运用能力、统筹协调能力。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提振精气神,勇于直面矛盾,敢于动真碰硬。加强规范化法治化建设,严格按照党章和宪法赋予的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把“治权之权”关进制度的笼子。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层层压实管人带队主体责任,落实机关党建责任制,深化构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责任共同体”。进一步加强内控机制建设,严格执行“十二个严禁”和“五个特别”纪律要求,发挥特约监察员作用,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坚持刀刃向内、防微杜渐,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行为“零容忍”,坚决防治“灯下黑”。

    同志们,站在新的起点上,纪检监察工作承载着重要使命和光荣职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省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勠力同心、奋发进取,唯实惟先、善作善成,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锻造硬核力量、唱好“双城记”、建好示范区、当好模范生、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作出更大贡献,以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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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