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 者 王晓峰 通讯员 吴幸艳 朱燕君 暂住在海曙区高桥镇的安徽籍王女士前段时间陷入了焦虑当中,因为孩子到了上学年龄,但她在宁波没房,就学问题难住了她。就在她一筹莫展之际,租赁落户新政解了燃眉之急——成功落户宁波,孩子就学有了着落。昨日上午,王女士拿着锦旗来到海曙户证中心,感谢工作人员的热心。 据悉,王女士来宁波工作生活已有10多年时间。最近她想把户口迁到海曙区高桥镇,因为两个孩子到了上学年龄。“但我在宁波没有购房,也不满足人才落户条件,着急得不行。”她说,如果自己不能在宁波落户,两个孩子将面临无学可上的困境。 3月12日,王女士在就职单位负责人的陪同下一起来到海曙户证中心进行咨询。 根据王女士提供的信息,工作人员发现王女士在高桥租房已超过2年,并在宁波市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符合租赁落户的政策。于是,她们就将这一好消息告诉了她,并且列出了要办理落户手续所需材料。 就在王女士准备回一趟安徽老家办理迁移户口所需手续时,工作人员又告诉她另一个好消息:“根据‘全城通办’和‘长三角户口迁移一站办’等政策,不用回老家,直接带好资料来我们这里办理即可。”就这样,从受理申请到业务办结,3个工作日后,王女士便接到了户证中心的通知去领新户口本。 海曙户证中心主任王辉表示,现在很多新宁波人对于租赁落户这一政策并不熟悉。其实,早在2019年9月15日,宁波就出台并正式施行《关于进一步放宽我市户口准入条件的通知》,大幅度放宽人才落户、居住就业落户条件,并新增了租赁落户和投资创业落户。 而从2020年9月11日起,《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放开我市落户条件的通知》施行,规定在我市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且在市区城镇地区租住在同一镇(街道)满2年的,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凭我市申领的《浙江省居住证》《宁波市城镇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等材料,按照“一房一户”原则,可申请落户房屋所在镇(街道)设立的社区集体户。 “租赁落户很好地解决了那些长期在此居住生活、急于改善子女教育问题又买不起房子的新宁波人的需求。”王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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