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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07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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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三年

我市检察机关多个“第一”见证专项斗争成效

制图 张悦

    

    

    

    

    

    

    本报讯(记者董小芳 通讯员蒋杰)“第一家挂牌运作、第一个制订规程、首创多项制度……”昨日,在市检察院英模事迹报告会上,刚刚荣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的市检察院扫黑办用一连串的“第一”,交出了三年专项斗争的“成绩单”。

    据统计,3年来我市两级检察机关共批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1262人,提起公诉413件2052人,一审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69人,判处死刑1人。

    亮眼的数字背后,是全市检察机关以责履誓的努力和勇于探索的创新。

    在全省检察机关,第一个挂牌运作扫黑办。在配备专职人员的同时,最早制定出台了工作职责和工作规程,对统筹协调、研究对策、督查指导、案件办理,以及工作任务部署、内外关系协调、机制制度建立等进行明确,使得我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工作有章可循。

    在全省首创“打财断血”“证据合法性核查”一案一表等多项制度,如建立涉黑涉恶案件“打财断血”一案一表制度,设计核查表,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对照核查表列举的12项要求,逐案逐项落实。3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精准“打财断血”,引导公安机关冻结黑恶财产存款8000多万元、房产112套、汽车96辆,提出财产处置意见涉及金额1.23亿元,挽回被害人经济损失4609万元。

    在全省率先实施在办涉黑涉恶案件周报制,设计进度表,压实压紧工作责任,提前实现高检院提出的“案件清结”目标,清案数量在全省检察机关位列第一。

    此外,在全省率先实施“一案三查”“两个一律”,要求提审时必须讯问有无“保护伞”“关系网”。3年来,共向相关部门移送伞网线索201条,其中27人已被党纪政务处分;检察机关自行立案查处“保护伞”16人,起诉“保护伞”87人。

    同时,我市检察机关注重源头治理,针对发现的行业监管、串通投标、基层组织涣散等社会治理问题,发出检察建议73份,引起了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扎实推动了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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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