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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14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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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警察”越多, 越不该出现“天量”罚单

    

    

    

    易其洋

    

    近日,广东佛山广台高速43公里处一岔道口,Y字形的路口中间,被一条实线分开,因为实线画得太短,司机极易因变道而压线,创造了“天量”罚单一事,引起舆论强烈关注。

    4月12日晚,佛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情况通报,做了解释和说明。其中提到,截至今年4月1日,此处累计抓拍交通违法行为184373宗,并非像网民反映的62万人被罚,且交通违法罚款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当事人交纳后直接上缴国库。

    曾经很长时间里,对于违法罚款,一部分上缴财政,一部分则由执法单位留存,用于发奖金、搞福利。由于谁罚款多,谁收入就高,使得执法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异化成了“执罚”,“执罚经济”一度繁荣。

    执法是为了保障秩序和维护规则,罚款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但因为“执罚经济”的存在,使得一些执法者为了多罚款,故意设置障碍或者陷阱,诱导执法对象违法,或者明明知道管理工作存在漏洞或缺陷,却放任其长期存在,让执法对象一次次稀里糊涂地违法,而又无可奈何。有些地方曾出现“钓鱼执法”,就是“执罚”思维酿成的怪胎。这不仅让受罚者难以服气,也极大地损害了法律的权威性和执法部门的形象。

    佛山交警部门说罚款“收支两条线”且直接上缴国库,我相信是真的。即便如此,这也不能掩盖执法管理的不到位。一个让18万多人违法的路标,怎么说都称不上合理。就算是道路规划设计不当,交警部门也应该有所了解,并积极寻求合理的解决之道,而不是装作没事一样,让一名名司机一次次被罚。

    “电子警察”的大量布置,极大地降低了执法成本。但越是智能化,执法部门越是要强化服务意识,利用大数据,及时发现和分析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而不是有意无意地让“电子警察”沦为罚款机器,创造“天量”罚单,让执法管理发生异化,背离立法、执法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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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