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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6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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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 法律之剑 守护 绿水青山

高水平打造 美丽宁波升级版


蓝天白云下的国家高新区梅墟街道。(严龙 摄)

象山高速入口处保护完好的海涂及湿地。(严龙 摄)

面朝大海,春暖花开。象山石浦渔山岛上正在露营垂钓的游客。(陈结生 摄)

制图:任 峥

    

    

    

    

    

    

    记者 吴向正

    

    依法开展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工作,是人大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定职责,也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抓手。

    昨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我市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报告。

    报告显示,2020年,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向好,全面完成市政府年度工作目标,污染防治攻坚战圆满收官,美丽宁波建设取得良好成效。

    近年来,宁波的天更蓝了,水更绿了,山更青了,生活更舒适了!我市最近荣获“中国十大舒适之城”称号,也从一个侧面印证了生态环境正在持续改善。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成绩不俗,但与中央和省委市委要求、人民群众期待、更高水平美丽宁波建设目标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实现全面绿色转型的基础依然薄弱,生态环境保护仍然面临诸多挑战和困难。下一步,应依法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强化法律法规实施,高水平打造美丽宁波升级版。

    

    环境保护绩效考核

    位居全省第一梯队

    

    

    

    

    在市政府的报告中,有一系列数据反映了我市生态质量状况——

    大气环境质量:2020年,我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2.9%,比2019年上升5.8个百分点,六项污染物均达到国家二级及以上标准,全年无重度及以上污染天。

    水环境质量:地表水市控以上考核断面水环境功能达标率为98.8%、优良率为86.3%,比2019年分别上升6.3个百分点和2.5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水质断面。

    土壤环境质量:完成231个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4个污染地块的治理修复(全市累计完成污染地块治理修复14个),剩余7个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都落实了相关管控措施,达到省级要求的工作目标与任务。

    海洋环境质量:全市主要入海河流完成达标整治工作,入海河流国控断面达标率100%。

    声环境:中心城区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5.3分贝、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为67.4分贝,较2019年分别下降1.2分贝和1.5分贝。全市声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生态资源状况:2020年,对我市2019年度的生物丰度、植被覆盖、水网密度、土地胁迫、污染负荷5项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我市生态环境状况为“优”。

    环境风险状况:2020年,全市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的突发环境事件;所有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置,未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前不久,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就2020年度及“十三五”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调研报告对我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工作作出了总体评价,认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把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任务,认真研究处理相关审议意见和《宁波市环境污染防治规定》实施情况反馈意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特别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良好成效,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成效明显,探索出了一条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2020年,我市2项省级考核部署任务、6项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年度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32个年度主要污染物重点减排工程全部完成,环境保护绩效考核位居全省第一梯队。

    

    依法保护监管

    确保环境质量稳定向好

    

    

    

    

    2020年,在市委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监督下,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和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全力实施污染防治攻坚和高质量发展服务两大行动,有力推动经济社会绿色发展,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向好。坚持统筹推进,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圆满收官。在污染减排方面,印发并实施《宁波市2020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全面完成32个年度主要污染物重点减排工程。在蓝天保卫、治水提升、净土清废等方面,均完成了相关目标任务。

    “在依法监管方面,我市一直坚持不懈,环境执法与风险防控得以持续增强,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说。我市聚焦气、水、固废等关键要素和薄弱环节,深入推进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专项执法行动,2020年共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883件,

    

    罚款8100余万元,其中涉水(含海洋)276件、涉气447件、涉废112件、涉噪声5件,其他案件43件。

    加强部门协同联动,深化行刑衔接机制,开展大案要案联合查办,共办理按时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行政拘留或刑事拘留五类重大案件188件。坚持以法治思维推进依法监管,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机制,并向跨部门延伸拓展;借鉴科技手段探索非接触式检查,积极构建线上实时监控、线下执法联动的“互联网+监管”模式。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区域性、行业性等问题,及时纳入环保督察整改体系,通过督导、通报、帮扶等有力举措,积极推进问题整改落实。

    在省内率先建立了环境应急“三库一队”保障体系,积极打造示范全省的环境应急样板工程,筑牢环境安全底线,相关工作机制在《中国法制报》刊载推广。2020年,我市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工作荣获“全省第一、全国第三”的优异成绩。

    

    坚持问题导向

    加大环境保护力度

    

    

    

    

    “自2018年正式实施环境报告制度以来,从市县两级到市县乡三级全覆盖,此项制度持续走向常态化和规范化。”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负责人说。

    日前,市人大常委会围绕环境保护工作开展了多层次的前期视察调研,同步开展系列座谈和专家评估,吸收专业建议。通过调研和评估,基本了解了我市2020年度及“十三五”以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初步掌握了工作中存在的共性和突出问题,为听取和审议报告打好基础。

    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在调研报告中充分肯定了我市生态环境保护所取得的成绩,同时也指出,我市实现全面绿色转型的基础依然薄弱,生态环境保护仍然面临诸多挑战和困难:一是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面临重大挑战,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将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列为今年的八项重点任务之一,我市要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目标,任务重、时间紧、压力大;二是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尚需全面提升,思想认识有待深化,责任体系有待完善,监管和执法水平有待提升;三是环境质量持续巩固提升压力较大,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基础仍不稳固,环境基础设施短板亟待加快补齐,资源环境承载力状态不容乐观。

    “2021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步之年,也是编制实施‘十四五’规划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开局之年。”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指出,下一步,我市相关部门要严格实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发力,进一步依法加强环境保护,高水平打造美丽宁波升级版。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对于我市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在调研报告中建议: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坚决贯彻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把碳达峰碳中和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系统考虑发展与减排、近期与长远、全局与重点等关系,结合《宁波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美丽宁波建设规划纲要(2020-2035年)》编制,进一步优化顶层设计,把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纳入我市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布局。

    调研报告同时建议,要坚持以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为方向,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以环保督察等反馈问题整改为突破口,以“无废城市”创建为契机,全面抓好生态环境问题“举一反三”大排查大整改工作。加快调整产业、能源和运输结构,强化大气、水、海洋、土壤、固废、噪声等污染防治统筹部署、综合施策、整体推进,重视新型污染物研究与防治。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进一步整合社会各方力量,让更多人行动起来,争当生态环境保护志愿者、监督者。通过群众的力量,找问题、补短板,主动发现和举报生态环境问题,形成人人有责、人人负责、人人尽责的生态环境保护全民合力。

    

    今年我市生态环境保护 主要工作目标确定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迈入新进程、谋划新发展的关键之年。我市将紧紧围绕“加快打造现代化滨海大都市”“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和“建设美丽中国先行示范区”的目标要求,编制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及美丽宁波建设规划纲要,坚持系统治理和科学治污,坚持靶向施策和创新驱动,以“无废城市”建设和实施六大工程为抓手,持续推进环境质量提升和绿色低碳发展,全力争当浙江建设“重要窗口”的生态文明模范生,有效助力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建设,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2021年我市生态环境保护主要工作目标为:全市环境质量在较高水平上持续改善,环境空气优良率保持在90%以上,PM_2.5年均浓度稳定降至27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持续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地表水市控以上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85%以上,地表水环境功能达标率和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向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达标率超过90%、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无害化率达到100%;主要污染物减排和碳排放强度指标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2021年,我市将重点实施以下六方面重点工作:实施环境质量提升工程,守好生态环境绿色本底;实施结构调整优化工程,推进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工程,研究制定碳达峰行动方案;实施科技监管保障工程,提升生态环境问题发现和解决能力;实施治理体系建设工程,加快构建生态环境保护新格局;实施高质量发展服务工程,提升绿色健康发展水平。(吴向正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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