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宁波市2021年新增部分债务限额 和债券分配方案的决议
(2021年4月26日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宁波市2021年新增部分债务限额和债券分配方案的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财政部下达的2021年宁波市政府债务限额2560.35亿元,其中新增133亿元。本次会议同意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新增政府债券133亿元分配使用方案,相应增加收支预算,转贷市属相关开发园区的按相关规定作预算调整,转贷区县(市)的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