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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9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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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季居民收入增长缘何明显好转?

    

    

    一季度,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680元,同比名义增长16.3%,两年平均名义增长7.0%;扣除价格因素,同比实际增长14.7%,两年平均增长4.5%。从收入来源看,四类分项收入均保持两位数上涨。

    国家统计局宁波调查队副队长陈斯恩认为,一季度,由于疫情防控到位,社会经济向好态势稳定,我市城乡居民收入在去年同期低基数的情况下实现了快速增长。

    从收入来源看,工资性收入增长平稳。在就地过年和留工优工的号召下,部分居民的计件工资、加班补贴等工资性收入明显增加。一季度,全市居民工资性收入人均12103元,同比增长11.5%。其中,城镇居民人均14101元,增长11.2%;农村居民人均7035元,增长11.0%。

    随着市场需求恢复,餐饮、娱乐等消费活动的逐渐增加,生产经营形势向好,一季度全市居民经营净收入人均3673元,增长23.9%。其中,城镇居民人均3639元,增长23.2%;农村居民人均3760元,增长25.7%。

    得益于经济稳定恢复增长,居民财产净收入快速增长。一方面,退租、停租现象较去年同期减少,租房市场相对稳定,城镇居民房租收入人均增长23.8%。另一方面,农村经济发展较好,村集体收入增加,分红水平恢复,农村居民红利收入人均增长53.3%。在两项因素的影响下,一季度全市居民财产净收入人均达到2287元,增长27.1%。其中,城镇居民人均2917元,增长25.5%;农村居民人均687元,增长34.7%。

    此外,在养老金发放标准稳定提高和外来人员就地过年补贴发放的推动下,转移净收入保持较快增长。一季度,全市居民转移净收入人均达到2617元,增长20.6%。其中,城镇居民人均2869元,增长20.1%;农村居民人均1977元,增长21.1%。

    (记者 俞永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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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