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8日晚,翁某与朋友一起到江北某海鲜大排档喝酒,隔壁桌有三男三女也在喝酒。其间,翁某喝酒较多,借着酒劲要求隔壁桌其中一个女子陪酒,对方未予理睬。之后不久,翁某再次要求该女子陪酒,同桌的男子遂与翁某发生冲突。 翁某仗着酒劲跑进了大排档厨房,拿过一把亮闪闪的菜刀返回酒桌,对方一看翁某这架势赶紧起身准备离开。喝多了酒的翁某追过去,迷迷糊糊间认错了人,拿着刀竟冲向路过的行人顾某,受到惊吓的顾某摔倒在地膝盖受伤,手机也摔破了。但翁某还不消停,继续拿刀砍砸停在路边的汽车,并用菜刀砍砸大排档内桌子等物品。 警方接到报警后立即赶来,将翁某制服。酒醒后,翁某对自己的行为感到非常后悔,他不停地为自己辩解,当时是喝断片了,做了什么都不记得了。 近日,江北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被告人翁某持凶器追逐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由于其积极赔偿受害人的损失,认罪态度较好,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 中国自古就有“无酒不成席”的说法,酒是人际交往和释放情绪的一种方式,小酌怡情,但是豪饮不仅伤身,有时甚至会引来法律的制裁。因此,无论是亲朋聚会,还是各种商务应酬,切记不能贪杯,避免“喝出来”的官司和法律责任。 (吴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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