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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样的花园”田园综合体。(孙吉晶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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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片的麦田丰收在望。(孙吉晶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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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图 张悦 |
记者 孙吉晶 通讯员 康庄严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 宁波作为沿海发达地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须加强顶层设计,以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促进农业高质高效、农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按照“争先、创优、进位”的要求,市委、市政府日前出台《关于高水平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市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吹响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动员令。 聚焦共同富裕主题 促进农民持续较快增收 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事关全局和长远的重大历史任务。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赋予浙江省新的光荣使命。 《意见》聚焦共同富裕主题,部署实施“4566”乡村产业振兴行动、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13511”工程、全面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等,多措并举促进农民持续较快增收,加快促进共同富裕。 近年来,我市优先保障“三农”投入。加快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大专项+任务清单”财政资金分配机制,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农林水支出90多亿元,重点保障“4566”乡村产业振兴行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共服务、农业科技创新等。同时加大金融支农力度,与农业银行等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推出“惠农贷”“链农贷”“农心贷”等支农信贷产品,全市共发放涉农贷款6540.87亿元。 着力破解乡村用地难题。我市严格落实国家和省生猪养殖用地政策,做到“应保尽保”,落实生猪养殖场项目用地2248.7亩。落实农民建房用地指标1500亩。申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29个,总面积105.4万亩。 我市还建立健全“两进两回”工作机制,出台乡贤助推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建立新乡贤组织209个,引进项目213个。全市现有全国农村创新创业园区4个,青创农场72家,回乡创业人数1500多人。培训农村实用人才1.89万人次,培育高素质农民1203人。 汇聚部门共建合力。市级成员单位开展助推乡村振兴行动30多项,农村工作指导员、科技特派员、第一书记积极助推相对欠发达区域发展。中国农科院、宁波大学中国乡村政策与实践研究院等单位提供智力支持。 此次出台的《意见》,把城乡融合发展作为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路径,在城乡产业融合化、基础设施一体化、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提出了具体举措。 突出农业高质高效 农村宜居宜业 在当前复杂多变的环境和形势下,稳住农业基本盘意义重大。《意见》总体脉络是农业高质高效、农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从坚守粮食安全底线、提升现代农业竞争力、强化科技创新、加快数字赋能等方面,对现代农业发展作出部署。 切实抓好粮食生产。稳定姚江、奉化江流域和环象山港小平原等优势产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挖掘粮食生产潜力,扩大早稻种植面积,提高粮食复种指数,确保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只增不减。落实好粮食生产、收购补助政策,确保完 成年度粮食储备任务。开展粮食绿色高产示范,推广“粮食+”种养结合模式。开展粮食节约行动。 保障“菜篮子”产品有效供应。稳定生猪生产恢复势头,实施优质种猪扩繁行动,加快构建“六化”引领的现代生猪养殖体系。推进蔬菜、水果等产业高质量发展,优化品种结构,稳定生产规模,蔬菜播种面积保持在130万亩、产量稳定在220万吨以上。积极发展奶牛和家禽产业。大力发展现代渔业和远洋渔业,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水产品总量稳定在100万吨以上。 严格耕地农业用途管理。坚持农地农用、粮地粮用,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严禁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按照“杜绝新增、消化存量、严治抛荒”的要求,分类有序稳妥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整治,结合乡村全域整治和生态修复工程大力开展耕地“非农化”整治,坚决遏制新增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严格落实高标准农田“先补后占”制度,加强连片、高标准农田建设,系统解决农田碎片化现象,新建高标准农田3万亩。 筑牢农业安全生产防线。加强农业农村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实施海塘安澜、小流域治理等工程,提升防洪排涝能力。实施渔船分类分区分级管理制度,持续推进“一打三整治”专项行动。强化动物防疫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确保重点防控病种疫情平稳。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主要农产品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 构建集群发展平台 提升现代农业竞争力 构建集群发展平台。大力发展现代绿色都市农业,持续深化“优质高效、特色精品、绿色生态、美丽田园、产业融合、健康养生”的现代绿色都市农业强市建设。建设国家、省、市、县四 级农业园区和强镇,启动渔港经济区建设,打造集中连片成规模的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优化提升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一批产业园、科技园、孵化园、加工园等发展平台。创新农村承包地经营权流转模式,引导整村整镇连片稳定流转,统一布局,统一整理,提升土地规模经营水平。落实好农业设施和建设用地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进产业集群发展。 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和休闲农业。大力培育领军型农业龙头企业,支持农业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新增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10家。实施农副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农副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71%。加强现代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完善农村物流骨干网络和配送体系。继续深化美丽田园创建行动,打造休闲农业旅游风景线,全市乡村休闲旅游业总收入达到90亿元。 培育壮大经营主体。实施农民合作社提质工程,整县推进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培育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户参与乡村产业发展。新增市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6家、示范性家庭农场40家、农业产业化联合体10个。 加强农业品牌建设。全力打造宁波市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建立完善区域、企业、产品品牌体系。加强宣传营销,建设一批宁波市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展示中心和特色优势农产品集中展示点。鼓励农业企业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拓展市场,主动参与长三角农业农村合作交流。 强化科技创新,推动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大力发展现代种业。制定实施种业强市建设五年行动计划,开展重点种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升杂交水稻和特色瓜菜、畜禽、水产领域的种源控制力。健全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品种为主线的商业化育种体系,鼓励种业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联合组建育种平台。培育壮大“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种业企业,支持有条件的种业企业上市。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加快推进制种基地和良种繁育体系建设。 实施科技创新行动。开展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建设一批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深化与国家级、省级科研院所的战略合作。加强基层农技机构建设,健全农技推广基金会体系,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深入推进农业“机器换人”,加快高端智能、特色农机装备研发制造和推广应用。 实施“肥药两制”行动。深化化肥农药实名制购买和定额制施用改革。加强农业投入品数字化管控。大力推进养殖用药减量化、饲料环保化。完善农业绿色发展的政策和标准体系,扩大商品有机肥和可降解农膜应用,深化秸秆综合利用和农膜、农药包装物回收利用,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产品和技术。 围绕宜居宜业 建设美丽乡村大花园 高水平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和标准化运维,既有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达到100%。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健全生活垃圾循环利用系统,创建省级巩固提升村500个以上。全面推行农村公厕“所长制”,创建省级星级农村公厕200座以上。着力破解城乡结合部环境突出问题。 加快推进农村住房建设。实施农房建设“十百千”工程,加快推进存量农房梳理式改造和新建农房风貌塑造。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在尊重农民意愿基础上开展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启动创建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25个。优先保障农民建房所需的规划空间和用地指标,按照“一件事”办理要求,做好农房建设审批服务。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 深化美丽乡村示范创建。突出整体提升、功能优化、集聚发展,精准开展美丽乡村示范创建。推动政策、资源、要素、项目集成,高水平打造美丽乡村精品线。加大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力度,大力推广艺术振兴乡村等做法。新增省级达标村600个、特色精品村30个,省级标杆县1个,美丽乡村风景线6条。创建美丽庭院7.77万户。加强美丽城镇建设,创建省市级样板各10个以上。 提升村庄发展活力。拓宽美丽环境与美丽经济转化通道,大力推进产村融合、资源激活等村庄经营模式。推行片区组团、区域联动发展模式,推行国有企业与乡村结对共建,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带和美丽乡村风景线。大力促进农村消费,实施快递“两进一出”工程,推进快递网点和电商配送建制村全覆盖,加快培育美丽乡村夜经济。 加快数字赋能,打造数字乡村高地。强化数字乡村系统设计。推进省数字乡村建设整市试点,加快构建“一个中枢、三个平台、N个应用”的宁波数字乡村发展格局。对接省数字乡村平台和宁波城市大脑,统一信息标准体系,整体推进数字乡村系统研发、技术应用,整合涉农数据资源,打造农业农村数据中枢。 启动“三农”新基建。进一步改善农村宽带网络条件,在现代农业园区、重点乡镇、景区村庄等区域加快布局5G基站、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终端,推动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在农村同步应用。县城及重点乡村5G信号实现全覆盖。建立农村集体资产、农村宅基地、农业经营主体等基础数据资源库。 加快数字技术应用。建设一批数字田园、数字牧场、数字渔场、智能农机示范基地。推广农产品直播电商、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培育农产品电商示范村。实施“智慧民生”工程,加快建设“互联网+”医疗、教育、社会救助体系,推进政务服务掌上办、村里办,全域推广移动“农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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