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董小芳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部署,日前,市委巡察组分别向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档案馆、市政务办、市社科院、市总工会、团市委和江北区慈城镇、鄞州区姜山镇等9家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并就落实反馈意见、抓好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市委巡察机构将会同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相关部门对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巡察组收到的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在向市委宣传部反馈时,巡察组指出,落实“理论当家、新闻持家”主责主业不够突出,推进全市宣传思想文化事业高质量发展系统谋划不够,宁波港口文化研究挖掘、城市形象塑造推广等缺少应有影响力。议事决策机制落实不够到位,个别重大事项未经部务会议讨论。压实各地各单位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力度不够大。落实政府采购管理规定不到位,“三公经费”管控不严格,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不够到位,存在干部混岗、外出讲课不报备、因私出国(境)私自更改路线、个人有关事项填报不规范等问题。 在向市委网信办反馈时,巡察组指出,推动宁波“网络强市”建设的有效管用措施有欠缺,统筹推进全市网信工作机制建设不够完善,网上宁波全市域综合治理能力还不够强。室务会议制度执行不够规范,列席会议人员参与表决。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有差距,项目报批与实施程序不规范,特费管控不够严格,专项经费管理存在漏洞。机关党建存在支部设置不合理、“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人事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协调推进全市网信人才队伍建设不够有力。 在向市档案馆反馈时,巡察组指出,主动对标中心工作长远谋划不够,档案征集与资源整合、“三重一特”档案建档归档工作存在短板,档案价值开发能力有待提高,档案信息化应用支撑薄弱,自身工作档案质量不高。“两个责任”落实有偏差,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够强,档案信息化工程项目监管不到位,财务管理不规范,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工会活动经费报销、加班补助申领不规范。队伍建设管理存在短板,编研人员、档案修复人才缺乏,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够严格,办公场所休闲化。 在向市政务办党组反馈时,巡察组指出,机构改革后聚焦主责主业系统谋划不够深入,尚未建立健全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联系机制,破解和查处公共资源交易违规违法问题手段不多。议事决策机制落实不够到位,“三重一大”事项未纳入党组议事范围。重点岗位、关键环节风险排查不够严实,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领域监管不够深细,招标和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存在风险,财务制度规定执行不够严格。选人用人、个人事项报告、出国(境)管理不够规范,外出培训存在违规现象。 在向市社科院党组反馈时,巡察组指出,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不足,选题攻关存在差距,研究成果转化率低。议事决策不规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压得不实,社科阵地重挂牌轻管理。“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课题管理存在重复立项、重申报轻结题等现象,社科专项资金管理存在漏洞,研究项目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会议、培训、接待等公务支出不够规范。组织生活不够严肃,直属社团党建组织全覆盖不到位。干部监督管理不够严格,选人用人、干部出国(境)管理、兼职审批不够规范。 在向市总工会党组反馈时,巡察组指出,主动融入中心工作、服务重大项目建设有不足,统筹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合力尚未真正形成。议事决策机制不够规范,对下属单位班子建设不够重视。资产资金监管不到位,工程项目、服务外包招投标制度执行不严,资金竞争性存放制度落实不够到位,拆分项目、量身定做招标、直接发包等问题比较突出,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购买烟酒和礼品等问题。基层党组织设置不够科学,“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干部人事工作不够规范,监督管理不够严格。 在向团市委反馈时,巡察组指出,联系青年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发挥还有差距,服务中心大局还不够全面深入,推进共青团改革不够有力。制度建设与议事决策机制有欠缺。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未制定网络安全应急预案和网络安全舆情应对工作机制。落实“两个责任”不够到位,项目、合同管理不够严格,开展违纪警示教育不够深入,对下属单位管理不够有力。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存在走过场现象。干部队伍建设有欠缺,交流转岗机制不够规范,社团兼职清理不够彻底,出国(境)审批不够严格。 在向江北区慈城镇党委反馈时,巡察组指出,古城保护开发有欠缺,资源特色和独特人文优势发挥不够充分,古城影响力、旅客吸引力与历史文化底蕴不相匹配。议事决策机制不够完善。网络舆情应对不够及时,文化礼堂建设管理存在短板。长期违规借用公车,对村级“小微权力”监管不到位,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失管、违法建筑转租牟利、违规发放补贴优亲厚友等问题较多。村级党组织凝聚力向心力不足,“两新”组织建设不够重视。干部选任不够严肃,任职决定比较随便,干部日常管理不够严格,出国(境)审批不够严肃,漏报个人有关事项。 在向鄞州区姜山镇党委反馈时,巡察组指出,扩大行政审批职能、融资渠道、招商政策调整等推进缓慢,城乡融合发展力度不够大,政府债务存在一定风险。议事决策机制不够规范,大额资金调度未经党委会讨论。意识形态工作未纳入干部考核内容,文化礼堂存在配套设施简单、选址欠合理等现象。工程项目、资金资产等存在管理漏洞,违法用地比较多,对村级“小微权力”监管不够有力,存在虚列误工费、举债不规范等问题。基层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村级党组织战斗力不强。干部管理工作不够规范,选任程序不够严谨,出国(境)未按规定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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