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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21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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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三年被骗70余万元,女友还已婚已育

检察官提醒:网上交友一定要谨慎

    

    

    

    

    本报讯(记者董小芳 通讯员姜倩涵 王天成)“大龄”未婚男青年在网上“偶遇”年轻单身女孩,本以为缘分已至,不料,恋爱谈了三年,才发现女友两年前已经结婚,还生了孩子!余姚检察院近日通报该起案件,再次提醒市民:网上交友一定要谨慎!

    2017年,30多岁的小严还是一个“孤家寡人”。家里人为此焦急不已。不久,一次偶然的机会,小严在某聊天软件上认识了单身女孩小梅。小梅年轻貌美、善解人意,正是小严的“理想型”。两人在网络上聊得非常合拍,感情迅速升温。

    随后小严约小梅线下见面。见过面后,两人便确立了恋爱关系。小严比小梅大了近十岁,对小梅的要求总是有求必应,不论大小节日都会给女友发红包、买礼物。两人交往一年后,小严提出结婚,小梅以各种理由推脱。在小梅各种推脱中,小严按照小梅说的当地习俗,给其转账1.28万元“望娘钱”。

    之后,在小严不停的催促下,小梅提出要有婚房,并且要把女方的名字登记在婚房下。小严听后不假思索就把20多万购房首付款转给小梅,由小梅全权负责去买房。随后,在小梅“温柔娇嗔”的攻势下,小严又给了小梅近20万元用于婚房装修。

    然而,直到2020年10月,小梅还在不断地找借口推迟结婚。直到此时,小严才起了疑心。回想两人交往的3年里,他一次都没有去过小梅家,也没有见过小梅的父母和朋友,两人见面的次数也屈指可数。

    通过多方打听,小严发现小梅根本就没有买婚房。小严还打听到,小梅在2018年已经结婚了,并且还有个一岁多的孩子。得知真相后,小严震惊许久,自己交往了3年的女友居然早已经是别人的妻子。

    案发后,余姚检察院经审查,认定小严被小梅诈骗了人民币70余万元,并于日前以诈骗罪对小梅提起公诉。

    余姚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处小梅有期徒刑11年10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检察官提醒,如今不少人基于婚姻压力急于结婚,对所谈对象并未做深入了解,从而让骗婚骗财这种招数屡屡得逞。对于网络交友,一定要认真核实对方身份信息,仔细辨别真假,尤其是涉及金钱往来时,更要提高警惕。一旦发现被骗,要立马保存好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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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