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家发 一些有违常识、造假的工程项目,得到了专家“背书”后匆匆上马;少数专家只顾拿“出场费”,不管项目的科学性;个别专家竟然没有相关资质和专业背景……云南省纪委监委近日通报曝光了玉溪市通海县杞麓湖生态环境保护中的“专家假”“假专家”问题。有29名专家参与了这些弄虚作假项目,他们都拿了数额不等的评审费、专家咨询费,出具了“同意”“原则同意”等意见,无一人给出“不予通过”意见或选择退出(6月2日新华社)。 按理说,这29名专家是来为杞麓湖治理会诊“治病”的,依据他们的学术水平,在参与项目论证、评审的过程中,一般较容易发现项目存在的问题,但他们集体“失守”选择沉默,均签下“同意”或“原则同意”的意见,开出了“假药方”。于是,弄虚作假的项目,便堂而皇之上马施工,浪费生态环境保护资金不说,也根本起不到对湖泊生态环境治理的作用,甚至给当地生态环境带来较大破坏。 29名专家丧失客观、公正、独立的科学研究立场,履行职责不到位,实际上就是弄虚作假的合谋者。究其原因,其一,一些专家出于自身利益、科研、人情等方面考虑,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问题项目蒙混过关;其二,一些专家出于走过场、拿“出场费”的心态,并不关心项目的具体内容,只要给的钱到位,便按照邀请方的意图签署意见;其三,个别专家扮演“科研掮客”角色,在相关各方之间牵线搭桥,一手拿好处,一手笼络专家参加项目评审会。所谓“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这些专家多为利益而来,怎么可能在项目论证、评审中提出“反对”意见。这种败坏学术风气的现象,显然属于不能容忍的腐败行为。 专家齐开“假药方”,出具肯定性专家意见,就成为“问题项目”“造假工程”的通行证。如果项目建成后,同样是一帮“走过场”的专家来验收,那么,“问题项目”“造假工程”即便弄虚作假,在纸面材料上也是合格项目,甚至是“优质”项目,如果不深入实地调研,就不会发现其中任何问题。因此,在杞麓湖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上,严肃问责和处理项目相关责任人的同时,对“帮凶”的专家,也有必要追究其渎职等责任,对涉嫌腐败及违法行为,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以儆效尤,从而倒逼更多专家爱惜自己的羽毛,守住学术底线和法律红线。 湖泊等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不容许任何弄虚作假的行为。29名专家集体“失守”的教训,值得多方反思。只有强化责任意识,采取措施堵住监管漏洞,防患于未然,类似弄虚作假现象才能杜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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