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多前,宋某在钱某处从事户外安装工作,由于钱某未提供安全保护设施,宋某工作时不慎从2米多高的梯子上滑落摔伤,后经鉴定为伤残十级。北仑法院判决钱某需赔偿宋某各项损失共17万元,扣除已支付的部分,尚需赔偿8.5万元。 之后,双方约定钱某每月支付赔偿款1000元,但实际上未按期履行。由于宋某家中经济困难,急需赔偿款用于生活开支。法院执行人员了解到,宋某实际施工的工地管理单位曾为其投保意外伤害保险,立即与对方和保险公司联系,共获得3万元理赔款,法院同时还帮助宋某向当地慈善组织申请到2万元救助款。 在去年年底法院进行的执行行动中,一直未露面的被执行人钱某被执行法官截获,被司法拘留15天。迫于可能面临的更为严厉的惩处,钱某筹措资金,将剩余执行款支付到位。 欠薪、赡养、抚养、扶养、人身伤害赔偿案大都与经济相对困难的当事人有关,因此,各级法院将这类案件的执行列入工作重点,千方百计执行到位。据统计,北仑法院去年共执结欠薪、工伤赔偿等涉民生案件656件,执行到位1930余万元。 (北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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