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朱军备 朱宁溪 供图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制图 张悦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从生态文明建设的宏阔视野提出“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论断,强调“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林和草”。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遵循总书记生态文明理念,在守住耕地红线的同时,确保建设用地;以“五高五新”谋划新一轮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以生态公益林建设为载体,绿化四明大地,保护生态湿地,城乡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恰逢建党100周年、宁波建城1200年,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将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以争当重要窗口模范生为目标,继续推进重大项目用地服务保障工作,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进土地储备出让、用地保障、规划引领等各项工作,坚决扛起助力宁波锻造硬核力量、唱好“双城记”、建好示范区、当好模范生,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的使命担当。 强化规划引领 擘画滨海都市发展蓝图 坚持高点站位,体现宁波担当。贯彻国家意志、承担区域责任,深入研究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背景下宁波城市空间发展面临的新责任和新机遇,深化落实浙江省“四大”战略的总体部署,高站位宽视野谋划宁波大都市圈建设,明确城市空间发展思路,保障国家、省、市重大发展战略的落地,锻造硬核力量、唱好“双城记”、建好示范区、当好模范生,全力助推宁波建设成为开放创新生态宜居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滨海大都市。 坚持生态优先,优化空间格局。深入践行生态文明理念,强化“多规合一”和全域统筹,以“五高五新”谋划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初步明确发展目标和城市定位。基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安全要求,合理布局生态、农业、城镇和海洋空间,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边界,严守国土空间安全底线,统筹各类资源配置和要素支撑,并按照“框定总量、做优增量、盘活存量、打通流量、提高质量”的思路,主动探索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保障宁波未来高质量发展。 坚持规划为民,提升空间品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出发,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真正做到“人民城市为人民”。一方面,优化城乡空间结构和功能布局,分区分级明确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社会服务等市域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和布局要求,完善蓝绿开敞空间系统,统筹构建高效便捷交通体系,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品质。另一方面,坚持国家总体安全观,全面开展灾害风险评估,优化危化品管廊通道布局,构建现代化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体系,预留一定应急用地和大型危险品储存用地,科学划定安全防护和缓冲空间,全面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建设安全韧性的宜居之城。 统筹储备出让 优化土地资源高效配置 强化土地储备出让统筹,增强市级土地要素配置力度。“十三五”期间,土地储备出让市级统筹力度持续加强。市级土地储备范围先后由原三江片80平方公里拓展至绕城高速500平方公里、市六区3735平方公里再到现在市六区及前湾新区4339平方公里。土地储备项目平均做地面积从原4.5公顷/个提高至7.1公顷/个,存量建设用地做地占比从36%跃升至75%。 全面实施存量建设用地盘活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市政府印发《宁波市推进存量建设用地盘活三年行动计划》,提出存量土地资源盘活“十条措施”,全面打响存量用地盘活攻坚战。截至去年年底,全市共消化批而未供土地15.73万亩,完成三年行动计划任务的131.1%;列入三年行动处置任务的供而未用土地2061宗10.29万亩,完成处置1958宗9.91万亩,司法查封40宗0.13万亩,完成率97.6%;全市共实施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2014个,土地面积6.55万亩,完成任务的131.0%。 不断深化土地利用管理信息公开。依托宁波市国土资源空间信息基础平台和建设用地全程监管系统,建立健全建设用地实时监测和预警预告制度,实现建设用地批、供、用、补、查、登、管的一体化全生命周期管理,并专门设立批而未供和供而未用模块,实现动态监测监管,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做好用地保障 确保重大项目顺利落地 统筹谋划,扎实推进重大项目用地保障。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落实国家自然资源部“计划指标跟着项目走”改革要求,主动与市发改、交通、水利等部门对接,全面排摸全市各区县(市)用地需求情况,重点支持重大平台、重大战略项目用地。“十三五”期间,宁波市累计批准建设用地总面积近20万亩,其中新增建设用地15万余亩,保障了宁波穿山港铁路工程、329国道北仑富春江路至陈华段改建工程、世纪大道快速路、葛岙水库、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宁波至奉化城际铁路、舜宇光电、中意生态产业园、国家电投华东氢能产业基地等一批重大项目顺利开工建设。 迎难攻坚,持续完善用地保障制度建设。成立重大项目服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构建市、县(区)、镇(乡)三级联动联保服务保障格局,实行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挂图作战,进一步发挥机构改革优势,统筹推进自然资源保障;成立重大项目服务专班,从项目选址到开工实施全流程跟踪服务,力争重大建设项目“全保障”、重大前期和招商项目“快保障”。加强用地报批业务培训,提高报件质量,减少退件补件次数和报批时间,在2019年全省案卷检查中,我市位列第一。 谋深做实,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以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为基础,进一步推进群众和企业办事事项“最多跑一次”100%全覆盖;全流程梳理,优化审批机制,提高审批效率,将自然资源审批事项全部集中到市服务中心,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出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提取公因式、合并同类项,确保做到“减层级、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 坚持绿化为民 实现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森林,具有丰富的物种资源,产生着巨大的生态效益,也是人类文化的摇篮、野生动植物的栖殖场,被誉为“地球之肺”。宁波市不但很好地保护了已有的森林资源,还创造性地建立生态公益林培育机制。如今俯瞰宁波大地,树木郁郁葱葱,入目皆是绿色。 坚持绿化为民,城乡人居环境持续改善。自2010年宁波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后,先后实施了沿海防护林建设、平原绿化工程和新植1亿株珍贵树等国土绿化行动。“十三五”期间,全市累计绿化造林13.86万亩;新植珍贵树604.91万株,建设珍贵彩色森林45.15万亩,实施森林抚育15.59万亩,实施泥质基干林带提升7385亩,建成泥质基干林带437.4公里、3.8万亩,沿海防护林基本实现合拢。 坚持生态惠民,公益林建设规范管理。全市公益林从2003年的85万亩逐年增加,并稳定至400万亩,使全市陆域近30%的生态空间、60%的林地得到全面管护。制定印发《宁波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对市级以上公益林实施生态效益差别化分类补偿,市县两级财政投入补偿资金3.3亿元,但400万亩公益林每年吸收二氧化碳、释放氧气、涵养水源、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所产生的生态效益高达360亿元,投入产出比为1:109,堪称“绩效财政”的样板案例。不断完善的公益林制度,成为森林培育和保护的“宁波模式”。 松材线虫病是从国外传入的“森林传染病”,对松树的危害是致命的。坚持科学防治,有效防控松材线虫病发生危害。积极推广“清理+免疫制剂”等综合防治措施,以“削峰拔点”工程为抓手,逐步压缩发病基数,松材线虫病年度发生面积和病死树数量从高峰期的63万亩、540万株,下降到去年的9.8万亩、7.3万株,江北区、镇海区实现疫区成功拔除。 应急测绘演练 鸣鹤—上林湖风景名胜区 东部新城夜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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