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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18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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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交警整治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行为

半月查处了3万多起

    

    

    

    

    本报讯(记者王晓峰 通讯员陆明光 徐莹莹)出于安全考虑,骑乘电动自行车必须佩戴头盔,这早已成为“铁律”。但最近一段时间,尤其是天气变得更为酷热后,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头盔的现象出现了反弹。记者从市交警局获悉,为助力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宁波交警开启了交通秩序大整治,查处此类违法行为。“希望大家重视这个问题,安全就在那,不会随着气温变化而变化,戴头盔是为了保护你自己。”市交警局相关负责人说。

    前天上午9点,在中山西路与环城西路路口,海曙交警在此开展整治行动,重点查处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记者在现场看到,骑乘电动自行车的市民绝大多数遵守规定佩戴了头盔,但也有一些人没有佩戴头盔。

    从现场情况来看,骑共享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头盔者比例相对较高。在前天上午该路口被查处的此类违法行为中,超过一半是骑共享电动自行车的。据了解,对租车软件不熟悉无法取下车上配备的头盔、夏天佩戴头盔过于闷热、共享电动自行车没有配备头盔、共享电动自行车上的头盔有汗臭味……这些是近期此类违法行为反弹的主要原因。

    据统计,7月1日至15日,宁波交警在全市已查处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头盔违法行为30858起。此外,宁波交警近期还在严查机动车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半个月时间已查处5452起。下一步,宁波交警将继续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劝导查纠力度,引导广大驾乘人员养成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头盔的好习惯,让文明出行落实到每个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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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