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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剧《赵氏孤儿》海报 |
岑 颖 《赵氏孤儿》的出现,算得上是中国原创音乐剧的一针“强心剂”。 这么说首先是因为,长久以来中国音乐剧还在各种东西方音乐剧作品的选择与移植中徘徊;音乐剧舞台,主要还被迥异于中国文化特质和审美精神的作品所占据。亦步亦趋放弃自我的模仿,不仅很难做到高水准,也很难引发主流群体的共鸣。而《赵》剧虽是以詹姆斯·芬顿的话剧剧本为底,西化因素明显,但至少表达了从中国传统文化宝库寻找创作来源的意愿。这个故事流传广,影响大,它所表现的对正义的捍卫和舍生取义的崇高精神,是中国最具影响力之思想流派——儒学的重要精神内涵,是中华民族在前行之路上世代不曾遗失的宝贵传统,因此它具备主流群体共鸣的可能性。它又是多种艺术样式争相制作的对象,可见它是“可讲性”极强的故事——由于它的人物需要做出常人难以接受的抉择,承受常人难以想象的痛苦,因而它所蕴含的戏剧张力与情感能量极其巨大。 选材以外,创作上也可见诚意。舞美与灯光设计具有中国戏曲的写意精神,恢宏大气,又不乏灵动。服装与造型虽有中西方元素“打架”的地方——比如十六年后公主出场那一套造型与行头,令我难以克制地联想到欧洲宫廷里某个穿着睡袍游走的皇后,但与剧作整体恢宏沉郁的风格还算相融。在音乐的创作与呈现上,虽然后半场显得繁冗,但整体性较强,重唱与和声多有可圈可点处,整体保持了较高的水准。 所以我们可以说,从“原创音乐剧”的角度而言,音乐剧《赵氏孤儿》是值得被铭记的作品。 但是,从“赵氏孤儿”的角度而言,我非常失望。因为人物的情感逻辑没有理顺,这个故事所蕴含的巨大戏剧张力和情感能量都被消解了。 导演徐俊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说:“《赵氏孤儿》有属于我们的风骨、信仰与境界。”他又说,在创作初期,对“亲子岂可死?养父岂可杀?”这个问题,他始终无法说服自己。 其实就《赵氏孤儿》的故事而言,歌颂程婴的“风骨、信仰与境界”与尊重程子的生命权是矛盾的,因为前者必须以舍弃后者为代价。除非一步一步把程婴逼到“万不得已”的地步,完成绝境中的“重生”,否则这个矛盾无法解决。然而导演并没有做到—— 在救孤出府一场,程婴前一句还在唱“我只是个弱小人物,有时也胆小如鼠”,后一刻调子马上变成“我不能看见黑暗欺压星光”的坚定昂扬。我们知道,一个人为陌生人敢冒死亡风险的可能性很小。在如此风声鹤唳的时刻,一个与赵府完全没有瓜葛的草泽医生,难道不会陷入“被新生命所打动准备救他——想到招来杀身之祸的后果而退缩——因有同龄的儿子而将心比心不忍让他无辜赴死——又恐全家遭祸儿子受累而退缩……”这样的矛盾反复之中? 在舍子一场,我惊讶于程婴轻易、主动地决定献出自己的孩子。身为父亲,做决定时他竟然没有痛不欲生与无奈挣扎。我不认为他已经到了“不得不然”的绝境。他与公孙杵臼一再向程妻申说不献出孩子全城的同龄小孩就都要被杀死,却回避了不把赵氏孤儿交出去的理由。如果这一点没有表现清楚,那么程婴与公孙杵臼都只是披着“大义”外衣的残忍的薄情人!作为编导,不应该把这样关键的环节交给观众“脑补”。 冗长的下半场,唯一能激起我情感共鸣的部分是尘埃落定后程婴与程子灵魂的对话。这一段较好地表现出16年来程婴从舆论方面遭受的屈辱和亲手葬送儿子性命后内心强烈的煎熬。可惜这部分放在尾声。为什么不把它强化并放在下半场的开头呢?如果能有一场戏用以表现“舍子求义”所带来的精神代价,程婴这个人物的情感逻辑会更加顺畅,形象也必然更加鲜活,他的“风骨、信仰与境界”也就慢慢成立了;而本来可以在作品中“大有所为”的程子灵魂,也不至于成为这样一个四处游荡却难以为剧作带来更多正向作用的“孤魂野鬼”。把程子灵魂用好,这个作品必将拥有一个最具创造性的亮点! 而更多的漏洞,俯拾即是。比如,韩厥为什么这么轻易地放走程婴与赵氏孤儿?屠岸贾这样一个利欲熏心、残忍强横的人为什么被程勃念叨了几句就积极主动地要让他杀掉自己?如此等等,都严重妨碍了观众的情感共鸣。 不仅如此,这还导致剧作叙述节奏的单调和板滞。情感逻辑不顺,导致无法靠情感推进戏剧矛盾而获得真正的戏剧高潮,无法凭借情绪的跌宕自然地形成节奏上张弛起伏的变化,整部剧作在结构上基本只是各场次的机械拼贴。对此,导演“难辞其咎”。 情感逻辑是观众获得情感共鸣的基础。音乐剧《赵氏孤儿》想要成为一部真正优秀的作品,恐怕还需要再做梳理和改进。 愿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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