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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图:富力悦士庭9幢一住户阳台的窗户被大风刮走。(视频截图) 右图:记者到达现场时,窗户已不见。(傅仲楠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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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图:青林湾东区77幢二单元楼顶一阳光房的玻璃顶棚有一半被狂风掀起。 右图:北岸琴森楼顶坠落的太阳能热水器。(小区业主供图) |
记者 傅仲楠 石景 易民
顶着狂风 记者现场求证
上周末,受台风“烟花”影响,宁波沿海海面出现12级至14级狂风,沿海地区和内陆地区也达10级至12级。在如此大风中,位于楼宇高层的阳光房、阳台窗户、太阳能热水器等犹如头顶“炸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狂风中,三个惊魂画面至今令人记忆犹新:一个阳光房顶棚被暴力“掀翻”;一扇阳台窗户被轻松“撕落”;一只巨大的太阳能热水器轰然坠落!无论任何一个,万一砸到人,都将造成不可承受之痛。
7月25日,记者顶着狂风暴雨前往现场探访——
在江北富力悦士庭9幢西侧楼下,记者看到地面拉起了警戒线,里面散落着不少碎玻璃。小区保洁人员向记者证实,7月24日上午,这里确实有一扇阳台窗户坠落,所幸没有伤到人。此外,一旁通向地下非机动车库的通道顶棚玻璃也已碎裂坠落,坡道上同样散落着不少碎玻璃。
在青林湾东区77幢附近,记者看到二单元楼顶一个阳光房的玻璃顶棚有一半被狂风掀起。当日14:30,海曙区望春街道就此回复,物业工作人员已上门对相关设施进行了加固。
在北岸琴森社区,记者了解到,楼顶太阳能热水器于7月25日清晨5点左右坠落,并被物业发现。相关工作人员第一时间清理了现场。事件发生后,社区及物业曾考虑对楼顶所有太阳能热水器进行排查,但由于天气恶劣无法实施。
投诉处置 很多网友不满意
台风“烟花”中的三个惊魂瞬间再一次引发网友对头顶安全隐患的关注。
在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上,关于高层阳光房、鸽子棚以及楼顶菜园子等问题一直以来是网友问政焦点。这些民生顽疾不仅有损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更是
严重威胁居民的生命安全。
但令人遗憾的是,统计结果显示:这类投诉的部门受理率虽然在98%以上,但实际解决率却不尽人意。
近日,记者对其中40个被投诉的点位进行了回访。结果表明,投诉人对解决结果表示不满意的占70%。在此,采撷一二:
●江北庄桥街道云玺新里
2019年8月1日,网友反映:云玺新里有业主直接搭出两层阳光房,中间用楼板隔开。宁波台风多发,靠这样支撑两层阳光房,中间还有楼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类似搭建阳光房的现象在云玺新里小区内存在多处,请部门查处。
2019年8月5日,庄桥街道回复:一、执法部门对云玺新里小区保持高度关注和执法巡查,一经发现违法建设行为立即告知停止并及时处置。二、加强执法管理力度,对有涉及违章搭建的住户开展调查处理,严格按照三改一拆流程处理。三、加强物业、社区联动,做好小区内部动态管理并及时执法跟进。
近日,记者回访,网友称,这一让人忧心的“双层”阳光房依旧屹立原处。
●东部新城汇悦湾花苑
2018年11月10日,网友反映:鄞州区东部新城邱隘镇德厚街236号汇悦湾花苑二期15幢顶楼的住户在违章搭建阳光房,面积约3平方米。该问题我在6月底向当地城管部门反映,回复说已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但后期以找不到人为由拖延。目前该户的违章建筑一直未拆除,而且还在装修中。
2018年11月14日,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回复:我局属地邱隘中队已对该情况进行立案查处。目前,该案正在依法办理中。
近日,记者回访,该网友称,两年多了,该阳光房依旧未被拆除。
●鄞州中河街道永佳苑小区
2018年8月12日,网友反映:近一个月以来,永佳苑小区出现了两起高层住宅阳光房玻璃碎裂事件,若砸到人,后果不堪设想。请有关部门及时整治。
2018年8月16日,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回复:经调查了解,永佳苑小区是宋诏桥村拆迁安置小区,于2010年交付使用。由于前期管理措施不健全和住户的守法意识较差,违建的势头未能遏制。我局属地中河中队介入后,小区内的违建行为得到了一定的控制。对于已经搭建完成的违法建筑,中队也联合社区和物业,向涉事业主下发了自行整改通知书,但收效甚微。针对该小区的后期违建,一方面物业工作人员巡查管控及时制止,另一方面执法中队在接到群众举报和物业反映后第一时间介入阻止控制新增违建,小区内新增违建势头得到一定控制。关于此次安全事件,下一步,中队将联合社区和物业对小区的阳光房进行排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阳光房责令其自行整改。同时,中队将联合社区物业继续加强对该小区新增违建的管控力度。
近日,记者回访,网友称:阳光房并未拆除。
●鄞州潘火街道金地艺禧园
2018年11月16日,网友反映:今年4月,鄞州金地艺禧园有业主将南北二个露台搭成了阳光房。5月,我向辖区城管潘火中队投诉并立了案,但至今只得到回复“执法有难度”。10月,我又向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反映,至今也未有明确答复。这样严重影响邻居生活起居的违章搭建难道可以存在吗?相关部门认定属于违章搭建的,执法部门为何不依法执行呢?
2018年11月21日,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回复:金地艺禧园5幢405室问题已经相关部门认定结束,案件正在依法办理中。
近日,记者回访,该网友称,当时阳光房已拆除,但后来该业主将阳光房重新搭建了。
●余姚阳明街道伴山美庐
今年6月10日,网友反映:余姚伴山美庐小区有业主在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私自改变房屋主体外立面、施工围包阳台存在安全隐患。
6月17日,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复:伴山美庐小区已经交付,封阳台等情况属装修管理领域,拟按《宁波市城市房屋装修管理规定》进行日常管理。建议按《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管理小区内部事宜,按《民法典》中物权的保护、相邻关系来协调邻里关系。经向房产公司和物业公司了解,该小区开始装修的90余户的装修方案均已按《宁波市城市房屋装修管理规定》备案,封闭阳台等
已统一征询过业主意见,目前已有80%的业主签字,同意封闭并按物业统一方案实施。剩余部分业主的意见在进一步征集中。物业公司已统一设计了封闭方案,以使小区整体外观整齐美观。
该局还回复,如你是本小区业主,可首先向业主委员会或物业公司反映阳台等施工情况,业主委员会或物业公司认定个别业主违规施工,改变统一设计的外立面、破坏承重墙柱等,且需要进一步处理的,物业公司应及时阻止和移交综合行政执法局或市住建局物业和房屋安全管理中心依法处置。
近日,记者回访,该网友称:小区业主们自称合法合规,继续封闭阳台,没有任何整改。关于部门回复中所提到的80%的业主集体签字同意书,他未曾看到,对此咨询过邻居及其他业主,也表示没签过字。
●鄞州姜山镇利时江山一品
今年3月12日,网友反映:鄞州姜山镇利时江山一品小区有业主在别墅楼顶违章搭建阳光房,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并影响他人房屋采光,望及时遏制违章搭建风气。
今年3月19日,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回复:1月7日,我局属地姜山中队前往现场,经调查搭建阳光房的分别是6幢、15幢(非12幢)和16幢三户业主。中队协同社区、物业对三户业主进行了约谈,责令三户业主进行整改拆除。后来队员再次前往现场,发现6幢和16幢业主已将阳光房拆除,15幢业主表示,由于年后用工困难,近期会自行拆除。下一步,中队会继续关注15幢业主的整改情况,如拒不整改,将依法进行处置。
4月20日,该网友再次反映:3月12日发帖后,目前仍然有业主偷盖阳光房的情况发生,并且在搭建阳光房基础上又新增设黑色围栏。
4月27日,姜山镇回复:经向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了解,经调查,投诉人反映情况地点位于鄞州姜山镇利时江山一品小区15幢7号,接投诉后,中队责令业主立即停工,接下来将继续调查以确认违建情况,如违建属实,中队将会采取下一步措施。
近日,记者回访,网友称目前很有压力,不便回答。
保卫头顶安全 何时动真格打硬仗
面对悬在小区居民头上的种种隐患,职能部门执法不易。
今年6月21日,江北区洪塘街道办事处在受理网友关于江北天赋苑叠墅屋顶阳光房的投诉时,曾这样回复:按照违建拆除流程,需资规局认定、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查处后再由街道拆除。目前,街道会同相关部门已启动违章认定程序。投诉件中涉及的天赋苑业主户数较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上报给资规局的认定函所需材料中包含的内容必须翔实和规范,需逐一逐户进行排查及调取信息,按照认定流程需待资料完善,目前职能部门正在进行逐户摸底排查、收集个人信息、调阅房产信息、测绘等相关执法工作。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拆除这些隐患,还极易遭到被投诉者的强烈抵制,甚至发生肢体冲突。网上舆情显示,被投诉者经常态度激烈地向执法部门提出三大质疑:
首先,为何选择性执法?既然要拆,那就“一把尺子量到底”,不管是谁,只要踩了“红线”,都坚决整治,绝不容情,而且,党员干部理应带头拆。
其次,为何这种事情刚露苗头的时候不阻止?一开始即被严厉禁止,何来如今我们家的高成本效仿?何来大家你攀我比,小事拖成大事?
第三,开发商当初对楼顶、露台、设备房等区域错误的诱导式销售,职能部门的监管、纠错、处罚在哪里?
犯罪心理学中有一个著名的“破窗效应”,意指当一些不好的行为和习惯出现时,由于没有人进行管理而被放任存在,就会诱使人们效仿,以至这种现象变本加厉。
这一“破窗效应”如今也应验在小区居民的头顶安全问题上。违规者为所欲为的示范,导致邻里盲目跟风,各种矛盾愈演愈烈,直至政府公信力严重受损,并最终因执法难度与成本实在太大而被束之高阁,成为难解的“历史遗留问题”。
台风“烟花”过去了,但接下来或将还会有其他极端天气。人命关天!众多网友期盼:对于头顶“炸弹”,一定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宗、问责一宗”,逐步消灭“历史遗留问题”,并实现“零增量”。同时,对于这一问题上的“慢作为”执法不力,甚至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失职渎职行为,应动真碰硬,依纪追责。
城市管理,最于细微处见功夫、见态度、见精神。谨愿台风“烟花”能催生一个闭环解决机制,让你我头顶的这一民生顽疾得到切实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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