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惠政策送进受灾企业
昨天下午,海曙区税务局工作人员正在辖区一家机电企业了解因“烟花”台风造成的损失。为最大程度降低企业损失,海曙区税务局成立青年突击队,兵分多路奔赴洞桥、鄞江、章水、龙观等乡镇,对受淹企业开展受灾情况统计和摸底调查工作。据税务部门介绍,企业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可在企业所得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同时,受灾损失的购进材料进项税额也无需做进项转出,且企业获得的保险赔付也无需缴纳增值税。
(陈结生 吴沛瑶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