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8月4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建设工程抗震工作。建设工程抗震工作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了提高建设工程抗震防灾能力,降低地震灾害风险,《条例》重点从五个方面就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抗震及其监督管理作出规定。 一是明确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达标要求及相关措施。 二是规范已建成建设工程的抗震鉴定、加固和维护。 三是加强农村建设工程抗震设防。 四是强化保障措施与监督管理。 五是强化法律责任。
|